《不过尔尔》 第50章

后来,书生家也被抢了。准确的说,是被砸了。

张长胜躲在拐角处看着那文弱的书生被一群学生拖着走,他想站出去喊点什么话。毕竟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软。

可是此刻,他真的是手腿一起软。

他吓得直发抖。

他不明白,那书生那么文弱,能犯什么错误?

但是,那些人就是说他有罪。有罪就有罪吧,还把人打死了。

张长胜站在大门口,看着那对娘儿俩在那烧书。

是书惹得错吗?

那就别读书了呗。

他暗自庆幸,幸好老子不识字。不然也会被打死吧?

结果,他听见那个干干净净跟他老子一样文弱的女孩说,她要读书。要看书。

那坚定的语气,让她的脸上瞬间显得特别不一样。

后来,他知道,这小姑娘有种他没有的东西,是文人崇尚的东西,叫骨气,叫坚持。

他笑了笑,转身走了。

回去的路上,脑袋里都是那小丫头的眼神。

再回去看看他那病歪歪的妹妹,和他那没事感怀伤秋的老娘。

他没头没脑的说了句,“妈,我想找找我爸。”

作者有话要说:

52

52、长胜的故事 。。。

结果长胜他娘一听到这话头立马抬起来了,眼睛发光。满满的都是热切。然后一把把藏起来的那块玉塞儿子手里,“去,找找你爹。告诉他我们一直在等他。”

说完,双手抱住他。

张长胜被抱的紧紧的。说实话,他被勒的有点难受,老娘鼻涕眼泪的,把本来就不干净的衣服给弄湿了。

但是他没舍得推开她。

这是他的娘亲,他只从记忆里看她这么温情的对待过自己。那时候,是他爸还在的时候。

自从他爹娘分开以后,他觉得自己就很少有过这种温情一刻了。

此时此刻,尽管难受,但是,他舍不得拒绝。

他的母亲至始至终,爱情大过天。早已忽视他这个每天吃不饱穿不暖还得照顾她的儿子。

好吧。她是女人,所以他忍了。

女人大概都是这样,一遇到爱情就变成傻子。

一遇到男人,感情都得上升到爱情。

他不知道,有生之年,老天爷能不能发发慈悲,让他找到一个考虑问题稍微用脑袋思考的女人?

后来,他找到他的父亲。辗转三番,找到他的时候,他震惊了。

原来他老子已经是这样一个人物。

异国他乡,他娶了有钱有势人家的小姐。只不过这次,他的父亲被人赏识重用,一路平步青云。

张长胜面对着他妈殷切的目光,真不知道要不要开口告诉她真相 。

如何开口?

“说啊,你打听到了吗??”

张长胜摇摇头。“没有。一点消息都没有。”

要他怎么开口告诉她实情?他怕她承受不住会疯魔。

那天,他走到他的父亲面前。明明他的脸和父亲那么像。

可是他的父亲只是看了他一眼,那一眼以后,他的眼神就落到妻子身上。然后,眼神里透露出来的,是在乎,是慌张。生怕被她发觉。

等到他们走远以后,这个男人一眼都没有回头。

留下张长胜苦笑,妈,这就是你当年拼死都要嫁给的男人。

这就是你苦守多年的感情。

你看,不过尔尔。

后来,冬至那天,很冷。他的妹妹熬不过去了,他望着外面呼呼的冷风。一语未发,站起身来。

他要去找他爸。

不管他认不认他。说他是野种也好,给他几个钱打发他走也好。

他张长胜才不管这些。他要救妹妹。

那个傻妹妹,已经奄奄一息了。

结果这个男人搬来救兵的时候。他那个娘,居然像疯魔了一样,对着他爸又打又踢,“你个畜生,我不许你碰她。你没有资格碰她。你娶了别人还来干嘛?”

张长胜这才了然。原来他妈早就知道。

但是目前治病要紧啊。

可是他妈只抱着女儿,不肯让他老子碰。

就这样,他妹妹没了。

顺带着,他娘亲也疯了。

他爸很难过。伸手拉他,“你要跟我走吗?我已经对不起你娘了,你放心,我会对你好。”

张长胜抬头,洞若观火。

他也是男人。他还是一个有脑子的男人。

骨气有什么用?一斤几个钱?

他没有忘记那个道德高尚,很有气节的教书先生的下场。他没忘记那教书先生走了以后,他留下的娘儿俩的落魄。

他需要力量。需要一个平台。

他看的很明白。有生之年,他不求大富大贵,但求他和他以后的媳妇孩子有饭吃,有衣服穿。踏踏实实过日子。

张长胜伸手拉住他爹的手,“你放心。我不会给你添麻烦。你给我学上,管我吃饱。还有,给我妈送到医院治病。其余的,多一个字我都不会说,多一件事我都不会求你。”

他没忘记他爸给他一个惊讶的眼神。

后来,他成了他爹的私生子。他的出生,成了不能说的秘密。

与此相对的,是他可以吃饱穿暖,还有,他终于有书读了。

虽然他真的不知道这书上的资料有个屁用。但是,他永远忘不了那个教书先生说话的强调,有种莫名的魔力。

还有,那教书先生的女儿,那个倔强的小眼神。

每次打开书的时候,他都能回忆到。然后,督促他每天看一点,学一点。

不错,虽然他张长胜只是市井之徒,但是义气这种东西他总是有的。

他咬着手指甲暗自发誓:丑丫头,等老子有能耐了。我会报答当年欠你爹的那几个馒头。

你最好有命等到老子!

于是,多少年来,他都会偷偷去瞅一眼那丑丫头。

她家搬去菜市场这边。他就搬去菜市场那边。

她剪了头发,很帅气。他觉得那发型很适合她。

她站在菜市场门口背单词。那发音听的他差点滑倒,这是尼玛哪门子的英语?

她恋爱了。尼玛,这是哪儿来的小白脸?弱不经风的。看着还莫名其妙的眼熟。

她要高考了。菜市场门口的大妈笑,“听说了吗,宋家丫头说要考北大。哎哟,痴心妄想。”

张长胜默默转身,悄悄捡起一块石头弹到那大妈头上。

“哎哟,哪个小赤佬砸的?”

他迈开步子走开,低头琢磨着。

北大?不知道转学过去容不容易?

那天下午。他们终于要见面了。

张君悦那个大小姐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和他们站在路口等着。

他坐在车里发呆。

对着宋易那张熟悉的小脸发呆。

这是要下去打招呼吗?他该迈哪只脚下去,用什么样的姿态,会显得帅一点?他对着车子的后视镜照照。

不行,今天好像不够英明神武。

再对比一下那丑丫头身旁的陈然,张长胜怎么看,都觉得自己少了点什么。

是的,是那种书卷气!

尼玛。张长胜坐车里偷偷摸摸的抽了只烟。

屁的腹有诗书气自华。老子都上北大了怎么还没点书卷气?

这时候,张君悦那姑娘不耐烦了。似乎是要叫车走了。

他叹口气,擦,老子就是土匪流氓算了。

书卷气?那是娘娘腔的专利。

我是谁?我是张长胜。老子的特点,就是帅的风骚,还兼具男人味!

自我安慰完毕。

张长胜打开车门,一只长腿伸出来,一只布鞋先落地。

太阳很好。空气新鲜。

他控制好自己的每一个毛孔。

尽量自然且潇洒的看着各位观众,“大小姐,我辛辛苦苦来接你。你就这么对待我的车?”。

彼时,每一个人回过头来看他。

而他,傲慢且懒散的扫过每一个人。再不经意的调笑,然后上车。

对着车的后视窗看着那个丑丫头。

“你是和我一个系的宋易是吧?”。

他微笑。

我是张长胜。宋易,你准备好迎接我的到来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把之前没有交代的事情交代好。

是番外的一个作用。

故事到这里暂时完结了。

如果还有人恋恋不忘。我会试着补充章节。也就是番外。但是目前冷清的状态看,可能性不大。

接下来,转战另外一篇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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