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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灯光的映衬下,整条裙子随着我的动作散发着柔和的光芒。
唯一让我感到不舒服的是脚下的那双羊皮高跟鞋。圆头的鞋尖上缀着大朵的蓝玫瑰,与发型和衣着很相配,唯一不配的是那双鞋手的鞋跟高度——
踩着这样一双胜似高跷的鞋子,我觉得自己今晚实在很难全身而退。
更衣室的门就在我忙着惘怅时被人从内向外推开,刚刚换上一套紧身深蓝色亮面西装的丁书琪从里面走了出来。
他半长不长的头发也被造型师重新定型了一番,此刻正嚣张地翘立在头上,整个人看起来神采飞扬,完全没了蜷在飞机座位上瑟瑟发抖的衰娃模样。
西装下面的白衬衫被他打开了两颗扣手,衣领敞着口,隐隐地衬出某男意态诱人的锁骨。
叹口气,我暗想,您这副装扮走上街根本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美貌小牛郎,要是您不介意吃这碗饭,我绝对有自信做好您的经纪人啊,兄弟!
两个人穿着情侣装站在一起,对着宽大的落地镜照了照,看着人影,我有一刹那的晃神——
我看见镜中的那个少年露出温和如春风的笑容,他修长的手指落在镜中的白芷头顶轻轻弹了几下,动作便如演奏钢琴般灵活,手指的主人微笑着柔声道:“我们阿芷真漂亮……”
也许是看出了我眼神中的不对劲,我们即将找到新职业、过上新生活的乙方立刻在镜外伸出三根手指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醒过神来,半晌才弄懂他那三根手指的意思,一时气闷,忍不住似有若无地“哼”了一声
不就是让我时刻勿忘契约第三条么?你以为人人都是维多利亚,拿你这个没气质没前途没节操的家伙当个宝?老身可有我的……
牙齿猛地咬住嘴唇
我又忘了。
他,已经不再是我的了。
除了一纸契约,我现如今已经一无所有。
抬起头,对我的新雇主露出个大大的笑脸 为了不再过债务缠身的日子,这个不用端盘子、不用刷得一身油十指抽痛的金饭碗我可得保住喽!
看见我突然变得明媚的笑容,丁书琪一呆,紧接着他的眼里闪过一抹意味深长的光。
低头握拳掩唇,轻轻嗓手,他头一扭:“走吧!”
坐在豪华的加长轿车里,也许是因为穿了不符合我身份的衣服,也许是因为那双高跟鞋络得脚疼,我的情绪有些不稳。
此刻正是落霞与孤骜齐飞的时分,透过被夕阳染成金红色的车商,我把注意力全集中在商外的景致上。
此地的风土人情果然与我泱泱天朝大不相同,车手行驶了这么久,路上几乎看不到什么行人,只是偶尔有几个人穿着运动背心和短裤、戴着耳机在跑步,还有一些老年人牵着白某人的天敌在散步。
看见那些天敌天真活泼满地橄欢的模样,我身上一阵恶寒。
坐在对面的丁书琪误以为我是为了要见他的家人而感到惊恐,于是鄙视道:“你又不是真的见公婆,怕什么?”
由于方才所见天敌太多,而且天枚个个精神饱满,这就造成了我此时的郁郁寡欢,简直连还口的力气也生不出来。
越瞧我的表情,某男越是生疑。
顺着我的目光看向窗外,他如醒瑚灌顶:“我还想问你呢,你这只白眼狼怎么会那么怕狗?狗多可爱啊!我小时候还养过一只…….
我连忙闭上眼睛捂着耳朵嚷:“别再说那个字啦!”
丁书琪却在车座上笑得花枝乱颤前仰后合:“这回我可知道了,以后你要是不听话,我就弄回来一只,让它给你做跟屁虫!”
闻言,我恶狠狠地把手放下,然后将真皮座位拍得啪啪作响:“你比我强到哪里去了?你一个大男人居然怕高,说出去都不怕别人笑话?”
听完这句,他的笑脸蓦地变得阴沉下来,头一偏,一路上都没再跟我说话。
坐在气氛越来越压抑的车厢里,过了气头的我深悔自己方才冒失,一时却又拉不下面子来赔礼道歉。
正在暗自挣扎中,窗外突地闪过一辆黑色的敞篷观光马车。
我故意指着被我们甩在后面的马车叫:“哎?我以为这种马车只有大侦探福尔摩斯才能坐,怎么会在这里出现?我们是不是不小心穿越到古欧州去了?”
他很给面子地噗嗤一乐,脸上的怒容也一扫而空:“你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这种马车是专门给游客准备的,车速比较慢,可以让游客更好地领略这个城市的风光。”
眼珠转了转,他接着道:“说实话,长这么大,我自己也还没坐过马车,你想不想现在尝试一下?”
我眨眨眼:“现在?”
气氛好不容易转好了,我可不想再因为无礼的举动惹我们老扳生气砸了我的饭碗,于是委曲求全道:“那我就舍命陪君子吧!”
是啊,我要先把工作任务的难度强调一下,这样老扳才会感谢我这个下属的忠贞与配合度啊!
谁知我们乙方根本不领情,他撇撇嘴嘲讽道:“看你那眼睛亮的,我要是不让你坐,估计你今天一整晚都会难受得睡不着觉。算了!谁让今天是你生日呢,我就勉为其难地多送你一件生日礼物吧!”
我表面谄笑着,心底却在暗骂这人怎么这么喜欢自说自话?我顶多是感到好奇而已,又不是非坐不可——不过,要是真能坐着这样拉风的马车晃一圈,也的确很好玩啊!
这么一想,心情立刻雀跃起来。身先士卒地跳下轿车,我向迎面行来的马车跑去,却忘了脚下的高跟鞋问韪 跑得急了,一个没留神,右脚上的鞋子被我给大力甩了出去!
还没等我来得及大叫,身体已经因为失衙而乱晃起来
虽然我预感到今晚自己未必能活蹦乱跳胳膊腿齐全地完成丁书琪交给的工作,但也没想到正式的工作还没开始,我就已经折戟沉沙。
身后一阵异风响过,一个男人身上清淡的古龙水味顺风飘到我的鼻间——
看着腰上环着的男人手腕和亮面西装下露出的一圈白袖,我定了定神,低声道谢。
贴在我的身后,丁书琪口中的气息拂过我的耳朵:“你自己说说,打从见了你,你摔跤摔了多少次了?你能成功活到今天,我也真是挺佩服的!”
叹口气,我单腿蹦着挣扎出他的怀抱,很想实事求是地对他说:“乙方,其实在我遇到你之前,真就没摔过跤!可是自打遇到你,侧霉事就成了我白某人的家常便饭!”
转过身去,看到雇主那略显严肃的面容,话到嘴边又被我生生地咽了回去 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了,我忍了!
我白某人啥也不会,唯有忍功一流!唯一一次没忍住,放纵自己去接受明知没有结果的事情,结局如何?
不过一夜空等徘徊、几场秋雨林头、两排低垂的眼睫,外加几行刺眼的黑色字符而已!
瞧着我低眉顺眼单腿乱蹦的模样,乙方没了再批评我的情绪。
说话间,两匹通体幽黑的高头大马气势高傲地仰首挺胸而来。马蹄铁击在寂静无人的拍油路上,声音清脆悦耳。
看见丁书琪打的手势,穿着白色立领竖槽衬衫、黑色燕尾服,扎着黑色领结的车夫勒紧了黑色的马缰。
右侧的雄马喷着响鼻止住了脚步,左侧的那匹状似亲昵地用头蹭了蹭同伴的耳朵,同伴却状若不耐烦地抬起右前脚跺了跺地面。
清脆的嗒嗒声落,坐在车上,车夫用右手举起高高的黑色礼帽,冲我和丁书琪微笑着打招呼。
向车夫回了礼说了两句,丁书琪走到斜前方,捡回了那只被我不幸甩飞的鞋子,然后单膝跪在地面,扶住我赤裸的那只脚的脚腕,将鞋子仔细地套上。
他的手指轻轻划过我的脚面和足踝,一阵麻麻痒痒的感觉顺着神经线传遍全身。古龙水味道仍在鼻间徘徊,我脸颊一热,顿感浑身都不自在。
突然,他跪在地上“哎”了一声,紧接着大叫:“你的丝袜破了个大洞,脚趾都露出来啦!”
我尴尬地“咦”了一声,低头一看自己赤裸的双腿,才醒悟过来:“大骗子丁书琪,我根本就没穿袜子!”
丁书琪哈哈大笑着站起身握住我的手腕,拉着我冲向敞篷马车。
在踏扳前,他双手握住我的腰,将我一下就举上了马车,接着自己甩开长腿也跳了上来。
坐在我身边的金色软垫座位上,他臭屁地用双手将散开的衣襟猛地合拢,然后对上我的目光叫道:“看什么看?非礼勿视!”
我气结。
我还想说“非礼勿举”呢,只是这话太黄太暴力,身为淑女的我——忍了!
车夫坐在前方,背脊挺得笔直,黑色的燕尾服衣摆随风而舞,宛若雨后春燕衔泥垒筑新巢般忙碌。
车夫右手一甩,浅浅地吆喝一声,两匹马听话地向前走去。
光滑的马鬃随风摆动,两匹高头大马迎着落日悠然漫步,那速度不像赶路,反倒像是吃饱了胆美的鲜草后,与伴侣一起,在自由自在的大草原上消食散步。
加长轿车无声无息地跟在马车车后,看来就像个奇形怪状的跟班。
瞧着那两匹马矫健的身姿,我心底一阵羡慕、一阵嫉妒。
这么看来,我侧不如它们 雌马可以每日与夫同行,长街走遍,落日踏遍,管它春风与秋雨!雄马每时有妻作伴,随他而停、随他而行,面对爱妻的亲昵,他还可以很臭屁——唉!臭屁的模样就像丁书琪!
与他们不同,我的孔达总是温润如玉。
他此剔会在哪里?如果是在多瑙河上泛舟,舟上定有美人相伴;如是在琴房练琴,琴凳上也定有郑眉的一席之地。
那个温润如玉的少年,在与郑眉耳鬓厮磨之余,也会偶尔想起我吗?
可就算他智商再高,又如何猜得到我此时身在何地?如果,他后悔了,想要找我……
斜阳的最后一抹光线穿过郁郁葱葱的枝叶落在马车上,缀满亮片、穿着金线的衣裙上反出的强光晃得我自己都觉得眼晕。
听着柏油路上悦耳的、富有节奏的马蹄声,我的心也跟着一跳一跳的,几乎跳出喉咙。
匆忙将视线转到路两边的景色上,我集中精神去观察那些风格迥异的花园别墅,做出一副很向往的样子来。
看见我魂不守舍的模样,丁书琪很有一番做主人的自觉:“看你看得目不转睛的,那么喜欢?这座还不算好,你看道路右边的那家,那是我比较喜欢的巴洛克风格。那家的庭园设计花样繁复,布局华丽,却又不失温馨。看没看见那座喷水池旁的天使小雕像?那是典型的文艺复兴时期……”
本来装作观赏建筑物的我渐渐被他的讲解所吸引,听着他的字字句句,再看那些遍裁植物、满是花鸟的建筑,心底不由得渭然感叹艺术家的创造力。但是,听着听着,一个疑惑涌上心头。
趁他语声停顿,我扭过头去询问:“你怎么知道得这么多?别告诉我你以前是学庭院设计的!
霞光里,他眼睫微垂,淡然一笑:“我曾想过有个这样的家,面积不大,但是可以随心所欲地把它布置成一个舒适又温馨的私人领地。”
我“哦”了一声,下意识道:“最重要的是你的家里有个维多利亚!”
他抬起眼睫,眼里闪过一丝亮光,但紧接着那道光又潞淡下去。
看着天边仅有的一点余晖,他轻声道:“时间不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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