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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可以使头发变成各种颜色的一种东西。”
“哦,你所说的是芬芳之水”玄斯娜说道,“用这种水来洗几次头发,便能改变原来的颜色。”
“能给我拿来一些吗”我兴奋地道,这下子能更好地隐藏住自己,因为纯黑发少见,自己四处行走,容易招摇。
玄斯娜有丝不解,但还是答应下来,“那你想要什么颜色的”
“蓝色的,天上的那种蓝色。”我立刻回答,我喜欢蓝色,尤其是天空蓝,那么绚目,看上去特别顺眼舒服,给人一种很平静的感觉。
于是从此以后,我便成为了一位蓝色短发的女性,对自己的新形象,我还比较满意的。短发轻松,蓝色怡人,天天的心情很不错。
小弟对我的新形象也是持欣赏态度,他甚至问我,“老姐,你在那边怎么时没想过弄个这样的形象出来呢”
我怒道,“染成蓝颜色,我岂不是就成了问题少女了”
小弟经常跑来看我们排练舞蹈,作为一个旁观者,他还提出了不少中肯的意见。很早以前,当他利用暑假时间去马来西亚看望他的母亲时,因为母亲十分爱好文艺,便随同她一起去过此类的培训学校,学过一些专业课程,算是略有所知吧。
在教授舞蹈的日子里,我尝试着体会他们部族的音乐,并根据节拍和曲调编出舞蹈动作,有时很头痛,因为从没做过此类事,所以往往是编好了某一动作之后又发现不对,不得不重头再来。
一晃之间,一个月过去了,塔斯木族开始启程前往赤鹰国。浩浩荡荡的一长条队伍,在漫漫长路上前行着。
我和小弟、玄斯娜同坐在一辆马车上,一路上,我没有停过对她的舞蹈指导,为她讲解与纠正手指及手臂的动作。
玄斯娜经常惊叹地对我说,“艾达,为什么你会有这么多的奇思妙想”
我吱唔着,左右而言它,怎能告诉她我曾经受过多年的舞蹈专业训练,如果不懂得编舞,那才是让人奇怪。
傍晚时,达尔布下令在一片树林里扎营休息。族人们手脚并用,熟练地搭好了帐子,生起了火堆,树林里热闹非凡。
小弟一头栽进了帐子里,“好累哦。”
“你一整天坐马车还累”我跟在后面,不满地说道。
“坐着也累,”小弟很肯定地点了一下头,“而且还要听你们一路上的唠唠叨叨,真的好辛苦。”
我转过头,没理他。
小弟很快就睡着了,我也觉得疲乏,哈欠连天,不多时也沉沉地睡去。
但到了午夜,我自动醒来,睁着眼睛望着黑黑的帐顶,心情烦闷。这段日子以来,我一直睡不好,常从梦里惊醒,而后便是一宿无眠。
躺在床上,我翻来覆去,衣物与被子磨擦,发出了细细碎碎的声音,吵到了小弟,他迷糊地嗯了一声后又转身睡去。
我悄悄地起身,穿上了一件外衣,打算出去走走。
漫步在寂静的树林里,我绕过了守夜的族人,避开了一堆又一堆的篝火,四处乱走,静夜寒冷,我拉紧了身上衣服。
即将黎明,塔斯木族的扎营地一片静悄悄,除了火堆的微微亮光,所有皆为黑暗。
但转过了几个帐子后,发现不远处居然有一个灰色的帐子在微微透着光亮,似乎还有隐隐的声音传来。这个时间点了,居然还有人像我一样睡不着,还是早起我好奇地轻轻走近。
小心翼翼地接近了灰色帐子,蹲在一旁的暗角,确定没有火光能把我的影子照s在帐子上。
第五十章 赛 前(二)
“叔叔,我们派出的人已经回来,整整一个月,居然查不出来他们的来历。”玄斯娜细细的声音传来。
“哦怎么会这样此次派出的人是探查老手,没有理由会查不出来。”达尔布低声道。
“是的,这件事情非常奇怪,探查的人回来说,他们走遍了四国,四处打听,多方渗入,可始终也没查到哪个部族有私奔的情侣逃出。”
“难道,他们的部落人口极少,小得让人几乎不知道这个部族的存在,或者,他们在撒谎,他们根本不是部族的人,或者他们并不是私奔的情侣关系”
“叔叔,你想太多了,”玄斯娜撒娇起来,“只要他们能教会我舞蹈就好,让我在聚会上一鸣惊人,最好能被赤鹰君王看上再纳入后宫,就像飞云族的明月王妃一样,管这两个人是从哪里来的,一点儿都不重要。”
我呆立在外,震震地回不了神。
达尔布闷笑道:“我还以为你一直中意的人是我,原来是看上了那个花名在外的赤鹰国君啊。”
“哪儿,叔叔我也爱……”玄斯娜的声音越来越低,逐渐变成了软软的嘤咛声,达尔布也喘起粗气来,两个人的声音纠缠在一起化为了一缕说不清道不明的qingyu暧昧,男女时起时伏让人脸红心跳的shenyin声,不断地隐隐传了出来。
难道他们不是普通的叔侄关系,我的脑袋“轰”的一声响,然后开始发晕。这时,帐内火光“噗”地一下熄了,那种饱含qingyu与饥渴的压抑声音仍一波又一波地涌来,我宛若变成了石头,愣在原地,一动不动。
也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小鸟开始啾啾地叫,也许是天色微明,我才蓦地清醒过来,蹑手蹑脚地起身,悄悄地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通jl伦的事情,真的是哪个世界都有,玄斯娜和她的叔叔,原来如此。我早前就为玄斯娜年纪轻轻就能当上一族的总管而迷惑不解,原来竟是这样。我冷笑,算了,别人的事情我也不管,他们只要对我们没有恶意,不会蓄意算计,我们还是会继续留下来,直到任务完成为止,必竟,食君之禄,又收了他们的东西,我是不会弃承诺而不顾的。
天大亮后,塔斯木族浩荡的队伍又开始了继续自己的行程,坐在马车上,我靠在一角,一夜未曾有足够的休息,我疲惫地闭着眼。
车上只有我和玄斯娜两人,小弟刚被一群女孩子叫去表演唱歌。
“艾达,”玄斯娜凝望着我,说道:“今天天还没有亮,你就到我的帐子那边去了,对吗”
我睁开了眼,看着她,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玄斯娜见我不理她,深深地叹了口气,“是一个巡夜的族人告诉我的。”
“你们的事,与我无关。”我缓缓地开了口,然后又闭上了眼。关于他们刻意调查我与小弟一事,我也没有质问,必竟,留两个来历不明的人下来,任谁都会去调查一番。
一路便在这样的压抑无言的氛围中度过。
从塔斯木族的出发地到赤鹰国,足足需要一个半月,这一路行来,遇上了不少大小风波,包括遇上拦路抢劫的流盗,部族内部发生的偷盗事件,还有一些族人的扯皮拉筋的是是非非。
但我是个喜欢旁观热闹的闲人,除了每天按时教玄斯娜跳舞外,其它的一概不管,甚至当部族碰到强盗时,我也没有像族内一些勇猛的男人女人们那样冲上前去奋力搏击,而是和小弟躲在某僻静处,静观风云起变,直至确定四周安全才出来。遇到流盗尚且如此,至于其它在族内发生的事情,我看到什么,听到了什么,全都装作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据说,达尔布对我的这种言行很是欣赏。
从秋天到冬天,我们穿越了一个季节,就快结束这长长的旅程,抵达赤鹰国。
深夜,我心事重重,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就快到赤鹰国了,我该怎么办翻来覆去间,我辗转难眠,只得再次起身,披上了厚重的披肩,走出了帐门。
静静的夜里,避开了巡夜的族人,朝僻静处走去。靠近密林深处时,忽然一阵若有若无的女人的哭声低低传来,如泣如诉,嘤嘤嗡嗡。我听得毛骨悚然,这深更半夜,尤其是在这样寂静寒冷的冬夜里,女人凄惨的哭声,不亚于冤死女鬼的痛苦哀泣,想到那青面獠牙,披头散发的女鬼形象,我全身的汗毛倒竖,血y刹那凝固,惊恐不已,哑声道:“是谁,谁在那里”
第五十章 赛 前(三)
哭声骤然停止,但仍可以听到一阵又一阵的吸泣声音,这个女人正在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
我捂住乱跳的心口,拔开长长的树枝绿扬动人。
第五十二章 施展才艺(四)
这类奇异的开场,使台下的人们徒然发出了惊叹,因为,在这个异世里,还从来没有过此类的伴唱,他们之前还以为前面的那三个女孩都是唱歌的,可孰不知,原来只是合音。
玄斯娜扬起了手臂,随着音乐,展开了舞步,那类优雅炫目之美,使众人们再次惊呼。
过场音乐之后,三个女孩的声音同时停下。
我手中的琴键飞舞,淡淡地开始独自低唱浅吟,“只剩下木琴陪我站在这里,梦想中,属於我们的婚礼,却成了,单人结婚进行曲,在这场爱情角力的拔河里,爱我还是爱你,你选择了自己。”
这种感觉很奇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的存在。
在空旷的舞台上静静地弹钢琴,唯美的歌唱,心绪随乐飘,在神秘的阳光与烛光的陪伴下,唱出我的音乐世界里的独有感受,也许是飘渺,也许是梦幻,也许是从许多前尘往事里所抽象出来的情绪,而无论哪一种,都能让我瞬间沉迷与感动。
音乐真的是用人类的语言无法描述,无从表达,更无从捉摸的最神秘的东西,于刹那在你与我的身心里,侵入、交织、沉醉与迷幻。
一阵悦耳的音乐过后,伴唱女孩们的合音又响起,“撒娇的、可爱的、迷人的、爱哭的、照片里、曾经的、都是你喜欢的,如今我还在原地,你却走回你的记忆。”
玄斯娜在继续舞着,不停地舞,在舞台中央优美旋转,随同旋律飞扬,吸引了众人的眼球。
我在角落弹奏着木琴,完完全全的投入,沉浸于自己的世界,激情般释放着音乐与情感。
“你说我爱你太多,就快要把你淹没,你害怕幸福,短暂一秒就崩落,分开是一种解脱,让你好好的想过,我想要的那片天空,你是不是能够给我。”
接下来,我的声音,与伴唱女孩们的合音交融在了一起,融化在了音乐,成为了一体:你说我给你太多,
却不能给我什麽,
分不清激情承诺永恒或迷惑,
爱情是一道伤口,
我们各自苦痛,
沉默是我最後温柔,
是因为我太爱你。
我们的优美的合声在这个宽大的厅内来回飘荡,飞舞,犹如天使们在天堂上唱歌,纯净的歌声宛若天赖,时而低低,时而高扬,迷幻与现实交织,这里虽挤满了众人,却又只剩下我们自己,在舞台上自由展现,与尽情的舒展。
音乐步入了过场阶段,合音女孩们适时地停下。
玄斯娜的舞蹈却跳得更为兴奋,如美妙的旋风般,全情投入在音乐中,她的脚步,踏着节奏,她的手指,如花朵般,绽放出最美的一瞬,柔软的身体不停地回旋,不断地伸展,这是融合了欧洲古典芭蕾与东方印度舞的绚丽动作,每一次的热烈舞动,每一次优雅的转身,都给人的心灵以强烈的震动。
我的指间琴键中流畅地滑过,音乐不断,我的歌声不断传来,在静静的舞台上,特立独行,只是一个人的独唱,有些孤单与寂寥:
只剩下木琴陪我站在这里,
梦想中,属於我们的婚礼,
安静了,在我枕边的梦里,
我知道相爱原本就不容易,
爱不是一场雨,
努力就有结局,
连假的泪还温热,
却没有人握我的手。
舞蹈在继续,合音女孩们也在低声地应和着我的歌声,合为了一种玄妙的效果,流光溢彩的舞台上,音乐伴音,歌声,舞步,融为了最动人的霎那,音乐所给予的感动,舞台所展现的艺术幻象,我感觉,台下的观众已经完全入迷。
我和伴唱女孩们地声音一同响起,“你说我爱你太多,就快要把你淹没,你害怕幸福,短暂一秒就崩落,分开是一种解脱,让你好好的想过,我想要的那片天空,你是不是能够给我。”
音乐在不断地重复,我们的歌声也起伏不断,玄斯娜也在不停地舞着,我们之间惊人的协调与默契,也在我的意料之外。
一曲终了,玄斯娜旋舞精彩谢幕,三个女孩同时微微鞠躬。
第五十三章 开 溜(一)
台下鸦雀无声,静得连呼吸都可以听到,隔了十秒左右,却猛地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几乎掀翻了整个屋顶,掌声久久不断,响彻整个大厅。还有些激动的族人们吹起了口哨,兴奋而高高扬起手臂,向我们挥手致意。这就是艺术的魅力,即使有些使劲拍掌的族人并不是来自塔斯木族,可他们仍然激动而热烈地为这些出色的女孩们使力拍掌。
玄斯娜汗如雨下,却笑容满面,合音的三个女孩手拉着手,站在了她的边上,她们笑容如花,闪亮晶烁,是众人瞩目的中心。塔斯木族的族人们还激动地冲到了台下,不停地高叫着她们的名字,撒着鲜花,将场内气氛掀至到了顶点。
原本,我还有所犹豫,因为这首歌是s。h。e三人所合唱,名叫《安静了》,我唯恐自己一人唱不来,无奈之下,便找来了三个女孩子与我一起合音,配合伴唱。没办法,因我目前所能想到的只有这一首歌最适合玄斯娜的舞蹈。只是另外距离表演的时间只有二三天了,我也没有把握她们能在短时间内掌握这首现代歌曲,但没想到她们发挥得那么好,不愧是我精挑细选出来的人。
另外,我还自作主张将“钢琴”一词改为了“木琴”,以适应这边的习俗。
我顺着台面y影暗处悄悄走下,趁着混乱,趁着大家注目的焦点都在舞台中间的那几个女孩上,我猫着腰,就迅速地进入了后台房间,在忙乱一片的女孩子们中间小心穿行,不到一会儿,便溜到了门外。
小弟正在门口等我,我们互望一眼,点点头。
今天清晨,我在帐内刚弹完一曲“两只老虎”,听到有动静,便冲出了帐外,却一片空旷,不见一个人影,我惊诧未定,站在原地,四处张望,一把小刀急促地飞了过来,我偏身闪过,小刀钉在了一旁的树干上,上面带着一张小纸条。
我靠,还真有点像武侠小说里的情节。我余惊未平,抹着汗,打开了纸条,上面用赤鹰文赫然写着两个字:速逃。
我一时心惊r跳,是谁,是谁写这样的纸条给我,而且知道我懂赤鹰文我将小纸条迅速地销毁,扔入火堆,心态复杂地看着它化为灰烬。
火光静静照着我的脸,同时也燃亮了我的心。
小弟归来,我细细与他说了此事,以及我的出逃计划,小弟聪明,立刻领会了我的意图。
现在,我们两人,神色淡定,脚步沉稳,穿过了长长的走廊,夹杂在喧闹熙嚷的来往宾客中。
一个白衣侍女捧着一堆衣服而过,我向小弟使了个眼色,我俩悄悄尾随其后,跟着她进入了一个储物间,出其不意地从后攻击,侍女被击晕在地,我从散乱一地的衣物中挑出一件扔给了小弟,他灵巧地接住,转身去一旁小间换上。我也飞快地穿上了白衣侍女的衣服,戴上了面纱,然后用一条长衣将她的身体盖住,不好意思,没时间为你穿衣了。
我抓起剩下的衣服,捧在胸前,和小弟汇合后,两人低头一前一后地走着。
我看到了史诺和两个塔斯木族族人正在东张西望地找什么,史诺不动声色,两个族人一脸慌乱与恐惧。
我和小弟屏住了呼吸,缓缓移着步子,离他们越来越近,心怦怦直跳,他们只要一侧眼便可看到我们。正在这个危急时刻,一大群人忽然从门口处迎面而来,恰好遮住了史诺一行的身影,我松了口气,可眼角余光无意瞥过他们时,却又心下大叫不妙,完了,那是飞云族的人,领头的那个正是曾经那个不知好歹刺杀帕斯星的莱斯雷,不知他是否还记得我,天啊,该怎么办,现在真是前有狼后有虎。
我压住慌乱,低着头,收敛气息,轻轻走过,小弟没那么多的心理压力,穿着某宾客的衣服,一身沉静的气质,紧跟在后。
我们擦肩而过。史诺他们行走在左边,我们在右边,飞云族人走在中间,一道安全的人墙,挡住了左边人的视线,向着相反的方向,我们三行队伍同时从喧哗的宾客们中穿行而过,匆忙与焦虑间,人们没有彼此留意。
我暗暗吐了一口气,整个过程真是有惊无险。我和小弟溜到了门口,全副武装的卫兵们持着刀剑严格守卫,小弟走在前,我跟在后,小弟首先被拦住,一柄大刀嗖地一下挡在他面前,卫兵冷硬地厉声:“这位大人,聚会有规定,不到散场不得外出。”
第五十三章 开 溜(二)
小弟没有一丝慌乱,满脸的阿谀,呵呵笑道:“这位大哥,我出去接人,马上轮到我族展演了,可还有一个人没到。”
卫兵们不理他,冷冰冰地站着。
小弟不紧不慢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牌子,“您看看,这是我的名牌。”
一个卫兵狐疑地接过,我呆愣,小弟是从哪儿找来了一块名牌
“您是飞云族的族人”卫兵一下子肃然起敬,要知道,飞云族可是皇家部族,明月王妃更是曾为国君诞下过子嗣,地位非同一般。
小弟微微鞠躬,“是的,给大哥见礼了。”
我几乎失笑出声,对于这个王国的礼仪,小弟还真学得有模有样。
几个卫兵对望了一眼,可能因为特殊人特殊事吧,再瞧着小弟一脸清纯样,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放了行,我紧随在后,却一下被拦住,“站住,”卫兵怒喝道,“你又是干什么的”
我正欲开口,小弟忙接道:“大哥请见谅,她拿着一些上面打赏下来的换洗衣服随我同去,前两天下了大雪,我们族人赶到时浑身湿淋,但一路走来,颠沛流离,物资缺乏,如今正等着这些干净衣服更换呢。”
看不出来,小弟居然还是个鬼灵精,这脑袋瓜子转得不是一般的快。
卫兵们又互看了一眼,几个人商讨一会儿,最终还是让我们出了大门。
我捧着衣服,跟在小弟后面快速前行,走在吵嚷的大街上,我们低着头,穿梭在人群中,溜进了一条小街道。
“你的牌子哪儿来的”我问道。
“刚才和那些人对着走的时候,顺手牵羊而已,”小弟闷笑,“那些人真是笨啊。”
晕,敢情是和莱斯雷率领的那堆飞云族人擦肩而过的那当口,小弟就顺手从他们身上“拿”过了一块名牌,我哭笑不得,“你真厉害。”
不远处忽然传来了杂嚷喧哗声,我们惊惶地回头,看到左边是一群塔斯木族族人在东张西望的找什么,四处打探,一族人抓住一个赤鹰平民就问,“有没有看到一男一女从这边走过”
那人被问得莫名其妙,“街上的人那么多,我哪里能注意得到”
右侧后边则奔跑上来了一群卫兵,个个面带煞气,拿着武器,气势汹汹,小弟吐吐舌头,“老姐,他们都是来抓你的”
“快跑!”我拎起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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