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若浮云》001时间在庸碌无为中逐渐流逝,不可阻挡地流逝。一切试图挽回的言行都是徒劳可笑的。这世上有两种人对时间的流逝最敏感:一种是贪图玩乐的人;另一种是心怀梦想却又有上进心的人。我嘛,既不算前者,也不属于后者。但又自觉和它们都有些粘连,挺矛盾的。“叶扬,还不起床,太阳都上四杆了,还赖着呢?”。我妈极具震撼穿透力的嘶吼在我耳边炸响。我猛地一个机灵从半睡半醒中一咕噜坐直,用手揉着惺忪睡眼说:“妈,你刚才说什么,太阳上四杆,有这说法吗?听着多新鲜呀!”“我主要是为了强调时间不早,至于是三杆还是四杆我才不管呢。”我妈一副不拘小节的大度模样。“哦”。我望着我妈诡笑。“别再赖着,粥快凉了,快洗脸去。”我妈瞪我一眼才笑着离开。由于天性比较懒惰以及对床有着超乎寻常的迷恋,从我有记忆开始,几乎每一个美好的早晨都是在我妈强烈的呐喊声中惊醒的。小时候,平时上学也就不要说了,可是到了周末也不能幸免,那个经历之惨痛哟!唉,往事不堪回首啊!当然,关于这种痛苦还有一个更为资深的人比我有发言权。他就是我值得同情的老爸。他是我老妈“超级女声”的忠实粉丝。而我,由于严格地遵守了遗传学规律,所以不容选择地从我爸那继承了一点点小小的慵懒和嗜睡,也就顺理成章无可争议成了我妈的第二位忠诚听众。...
现代师生复合HE
【茅盾文学奖入围神作书吧品】:莫言《檀香刑》神作书吧者:莫言第一章眉娘浪语(一)那天早晨,俺公爹赵甲做梦也想不到再过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里;死得胜过一条忠于职守的老狗。俺也想不到,一个女流之辈俺竟然能够手持利刃杀了自己的公爹。俺更想不到,这个半年前仿佛从天而降的公爹,竟然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俺公爹头戴着红缨子瓜皮小帽、穿着长袍马褂、手捻着佛珠在院子里晃来晃去时,八成似一个告老还乡的员外郎,九成似一个子孙满堂的老太爷。但他不是老太爷,更不是员外郎,他是京城刑部大堂里的首席刽子手,是大清朝的第一快刀、砍人头的高手,是精通历代酷刑、并且有所发明、有所创造的专家。他在刑部当差四十年,砍下的人头,用他自己的话说,比高密县一年出产的西瓜还要多。那天夜里,俺心里有事,睡不着,在炕上翻来覆去烙大饼。俺的亲爹孙丙,被县太爷钱丁这个拔屌无情的狗东西抓进了大牢。千不好万不好也是爹啊,俺心烦意乱,睡不着。越睡不着心越烦,越烦越睡不着。俺听到那些菜狗在栏里哼哼,那些肥猪在圈里汪汪。猪叫成了狗声,狗吠出了猪调;死到临头了,它们还在学戏。狗哼哼还是狗,猪汪汪还是猪,爹不亲还是爹。哼哼哼。汪汪汪。吵死了,烦死了。它们知道自己的死期近了。俺爹的死期也近了。这些东西比人还要灵性,它们嗅到了从俺家院子里散发出采的血腥气。它们看到了成群结队的猪狗的魂儿在月光下游荡。它们知道,明天早晨,太阳刚冒红的那个时辰,就是它们见阎王的时候。它们不停地叫唤,发出的是灭亡前的哀鸣。爹,你呢,你在那死囚牢里是个什么样子?你哼哼吗?你汪汪吗?你还是在唱猫腔呢?俺听那些小牢子们说过,死囚牢里的跳蚤伸手就能抓一把;死囚牢里的臭虫,一个个胖成了豌豆粒。爹啊爹,本来你已经过上了四平八稳的好日子,想不到半空里掉下块大石头,一下子把你砸到了死牢里,俺的爹……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俺的丈夫赵小甲是杀狗宰猪的状元,高密县里有名声。他人高马大,半秃的脑瓜子,光溜溜的下巴,白天迷迷糊糊,夜晚木头疙瘩。从打俺嫁过来,他就一遍一追地给俺讲述他娘给他讲过的那个关于虎须的故事。后来,不知他受了哪个坏种的调弄,一到夜里,就缠着俺要
【简介】她是刑警大队长的女儿自幼替人背黑锅,与亲父势如水火她一心喜欢守护自己的堂哥因而遇上了一段孽缘他是黑帮龙椅最有实力的竞争者他年轻有为,手段狠辣,野心勃勃他身边有一帮出生入死的好兄弟,一呼百应,一心只为坐上那把交椅在她懵懂的年纪,他强行闯入她封闭的世界是他教会她什么是心悸也是他,亲手毁灭了她在他的眼里,她永远是牺牲品为了称霸黑道的野心,他选择了别的女人,无情地抛弃她她恨他,恨他隐瞒了两个人的关系——长辈与小辈她最终跌进万劫不复的深渊,露出强装的坚强,“我知道是你救...享受阅读享受午后阳光带来的慵懒惬意,一杯下午茶一本好书。享受生活,享受小说给您带来的美好时光从现在开始。本站全面拒绝弹窗,绿色免费喜欢小说喜欢小站希望您点击分享把心情分享给大家吧!/p 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顾盼琼依-撒旦危情:冷枭,你要疼我!(尾声③)》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p
神作书吧者:赝品1六天前拿到的面试通知对方时让来说好像还是一颗炸弹。轰得现在他连领带都打不俐落。望著镜子里的身影,发现,人要衣装这句话,似乎永远都套不到他身上。一套不算差的笔挺西装,是父亲难得送他的毕业礼物,但他一穿,看起来却比菜市场的休閒服还不值。可,罢了。他挺明白会有这种结果。平易近人。是所有人给他最客气的字眼。毫无个性。则是他给自己最中肯的形容。除了近视到几乎弱视的视力数值是他身上唯一过人的成绩之外,挖空他的脑袋他也找不出其他堪称优点的部分。但,即使如此,方时让还是和其他人一样,平安地长到了二十二岁。虽然偶有感冒伤风,不过也从未有过大病大痛,身子骨不算纤瘦,但是甫当完两年的兵看起来还是有点发育不良。他也没啥好抱怨的,此刻也只能说,可惜了这麽一套西装。看看时间,差不多要出门了。站在镜前,他最後一次看著自己,理理衣襟。提起父亲给他的公事包,他再确认一下该带的东西,这才步出门。牵出迈入十年高龄的一二五,戴好安全帽,他骑出巷子,准备前往市中心的商业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