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天堂》 第92章

该有违的,是为孝道。

这种结亲方式的核心便是父母之命,必不可少的则是媒人的作用,因此媒人在我们那个地方是个颇受欢迎而且有油水的营生,除了专业的媒人之外,不少自觉具备了能说会道这一媒婆基本素质的婆娘也常跃跃欲试,即所谓积阴德,说是一生不说三合媒,到了阴间遇到的尽是阳间的尴尬事儿。

另一个讲究,便是说媒的必须是成了婚的男女,大概未成婚的男女不屑做这些事儿,父母也绝不会允许子女去做这些事儿,好象还有如果这样做便会不利于自己婚姻的说法。

这主要是由这种“撞大运”的结亲方式所决定的,撞对了便叫做月佬牵线,和谐美满;撞错了也不能有怨言,只能怪命,命中没有莫强求,强求也求不来,只好凑合,又叫“凑合”婚姻,称为月佬强牵线,既是月佬的意思,凑合也得凑合。

现实生活中,总是这种“凑合”的婚姻多于和谐美满的,而且“凑合”也得凑合出个和谐美满的样子,即所谓的有素质,没有人愿去做与之相反的大逆不道的逆子逆妇。

在这里,我们不妨再关注一下这种结亲方式的经典做法:由能把死人说活的媒婆左右说合,双方及双方的父母通常最终于某一个集日象征性地见一面,除非有太大的差距,事便成了。

曾有过这种见面又称之为“看人”经历的人曾这样描述过当时的感觉:难道我就要跟眼前这个陌生的人过一生吗?至于他(她)是高是矮是俊是丑,因为太羞涩,我没敢仔细看,偷偷地瞄过几眼,回到家里再去想早已不记得了。既然大家都说好,那便好吧,反正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我父亲的这一次婚姻便属于第一种方式,而且算是幸运的,对方是本公社跟我大爷同时的一位大队长的女儿。这位大队长跟我大爷素来交好,早有亲上加亲的念头,一次偶尔的闲谈便即定下了亲事,原意是许配给我大爷的亲生儿子,但我大爷抱定了“长不婚次不得婚”的祖训,要嫁就必须嫁给自己的堂弟,而且没有丝毫通融回旋的余地,对方抹不下面子,只好转而把闺女嫁给比自己闺女大三岁的同事的堂弟,也就是我父亲。

或许是为了给自己和女儿一个交待,这位大队长便根据“女大三抱金砖”的俗语杜撰了一句“男大三拾金娃”,以此来证明自己嫁女的决心——两位如此志趣相投的人,如果不能够亲上加亲,岂非了不得的憾事?

我父亲因此捡了个便宜,却惹得我大爷的那位独生子十二万分地不乐意。原因是这位队长的女儿确貌美如花,如果不考虑没有上过学的因素,虽不能说万里挑一,百里却绝对挑不出这般好人材,与我父亲甚是不般配。

据村里人说,除了学历之外,我父亲无论哪个方面都比不过我这位从未谋面的实际上整整差了一代人的大哥。

大哥自小就讨厌学习,连同经常逃学的四年总共读了五年书便死活不肯再读,我大爷和我大娘实在无法只好依他。尽管如此,大哥头脑却甚是灵活,不少譬如机械电之类的学问常常能够无师自通,家里的地里的种种活计无一不拿手无一不精通,虽不喜重活,却乐于帮左邻右舍捣鼓一些小而灵巧不易搞懂的活计,加之嘴又甜,即使遇了烦心事,见了人也总要笑嘻嘻地先笑起来之后才甜甜地叫一声大爷嫂子二婶子之类该叫的称呼,所以大家都喜欢他。

虽然他明显地好逸恶劳,而且还沾染了不少诸如抽烟喝酒之类在当时看来仍算是恶习的毛病,但大家因为喜欢他,便把这些恶习当作吹捧鼓动他的借口,甚至在故意加剧他的这些毛病,尽管他经常因一些烦心事冲我大爷和我大娘大嚷大喊,事后又会象猫儿一样温顺,口头上表现出无尽的悔意,内心也当真惶恐无比,类似的错误却总要重复不断地犯。这并不等于他对我大爷和我大娘没有了怕惧,父母对他的管束是严厉的,只要稍有过错,我大爷轻者拳脚相加,重则甚至要吊起来打。

乖巧的人往往懂得变通,善掩饰,即使存在许许多多的毛病,他仍然会被村里人大度却偏执地夸成“最懂事,知道孝顺的孩子”。客观地讲,我哥在本质上也是善良的,对于我大爷和我大娘在婚姻上对我父亲的明显偏向,心里不乐意归不乐意,还是顺从地接受了现实,只是烟酒更加没有节制了,莫名其妙地火也大了,连他最乐意去做的左邻右舍低眉顺眼地求助也被一概毫无礼貌地推掉了,常弄得人家心里不乐意,人们便心里恨恨地诅咒着,嘴里却不由自主地惊呼着:奇怪,这小子咋象变了个样?

与之相反,我父亲的婚姻却出乎意料地顺利,即使我父亲那种与世无争的性格,也难免会经常涌上轻飘飘的感觉。说来奇怪,通常的人遇上高兴的事通常会变得张扬,而我父亲却恰恰相反,生活上的顺利反而让我父亲把我刚才所讲过的那些特点更加明显的暴露出来,有时候甚至三天不说一句话,只呆愣愣地笑,总让人担心是患了什么病。

2

一年后,随着我的降生,形势在悄然发生着变化:一方面,那位曾经给了生命应该叫做娘的女人出落得更加艳丽了,据村里人后来说,女人举手投足间都透着媚人的妖气;另一方面,除了有力气专爱挑重活脏活累活干之外别无所长的我父亲愈发痴了,话也更少了,几乎断绝了跟所有人的交往,或早出晚归拼命地挣工分或总是瞅着女人和我不停地笑成了他生活的全部内容。再一个,便是我大哥逐步改变了对我父亲如临仇敌似的态度,到我家的次数渐渐多了起来,也可以说频起来,他几乎包揽了我家所有的精巧活儿。

可以说,我父亲对于这位自小一起光着屁股长大的侄子没有丝毫的戒心,与侄子和好如初毕竟是件高兴的事,更何况让他东一声西一声仿佛来自天界的亲热的“叔、婶”叫得甚为舒畅。不过,原就笨手笨脚的我父亲原就乐得清闲,便任由他去折腾,只是对他非肉即酒的生活采取了极为冷漠的态度。

在我父亲看来,生活的唯一原则便是多挣工分多攒钱,象我哥这种生活无疑是奢侈的,典型的败家子行为。对我哥总是故意夸张地反驳,他也是有充分理由的,尽管他的话少之又少,语气却颇重:废话,不挣工分不攒钱,孩子上学盖新房的钱从哪里出?万一遇上了病灾,又咋去应付?

在当时,凭力气还是能够赚钱的,尽管这些钱不多,但毕竟还是挣了,而且也能够看出哪怕只有极微小的差距。挣钱却不管钱,全部交由婆娘打理是我大爷家的一个传统,同样也是我父亲毫无保留地完全继承下来的一个生活原则。尽管我娘曾多次地劝过我父亲,但我父亲还是把钱全部交到了我娘手里,所有进出一概不经过自己的手。经济上不独立,往往政治上就没有地位。这是我父亲的真实写照,他正是凭着这种精神和毅力供我读完了自小学至大学的所有课程。

生活上的某些变化,多来自于事后的反思和讲述者不自觉的总结,主人翁往往并不能真切而又明确地感受到,但灵感或者人们常说的第六感觉应该能够预测到点儿什么。所以说,我父亲对于上述变化浑然不觉或者说已明确地感受到了的提法是毫无根据也毫无理由的。

那天午后,我父亲分明有些不祥的却又无法说清的感觉,他的左右眼皮在轮番不停地跳着,当时村里人都坚信“眼跳主事”这一带有迷信意味的说法,我父亲自不能例外,便难免有些小心翼翼。

其实,我父亲有着跟常人相同的感觉和心理,只不过他更不善于表达或更善于掩饰而已。我猜想,他必定在心里不停地劝自己:小心,小心,小心!因此,他对于侄子两杯小酒下肚边帮他整着家里已断了两日电的电源开关边漫无边际地吹嘘甚为反感,逃避似地只出去溜了一小会儿便又折了回来。

或许由于文化积淀的原因,他有着跟城里人一样的习惯,吃了饭总喜欢一个人默不作声地到田野里沿着田间小路蹓蹓,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或许他只是为了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蹓得时间却很长,难道他当真便不具备文人自伤的情怀吗?

且说待他折回来,门已锁了。他感到奇怪,自己分明没有锁门,便掏出钥匙去开,打不开,锁是没坏,必定是内锁,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便翻过我家的矮墙而入。刚到天井中央,他便听到了一种他绝对没有想到的也绝对不应该听到的只有他跟我娘之间才该发出的声音。

他快步冲上去,用脚踹开了原就不够牢固的家门:女人和我大哥正慌乱地提着裤子,见他毫无表情地近来,女人故作镇静地埋怨我大哥不该,我大哥则慌乱地提着裤子,脸红得象紫茄子,一声不吭,只穿了一只鞋便从他的身边夺路而逃。

奇耻大辱!我父亲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愤怒和不冷静,他只呆了一会儿,便躺倒了我家东间生满了地瓜芽的乱糟糟的炕上,不说不动不吃,两眼直愣愣地瞅着屋顶,粗重地喘着气,任凭女人千般万般地忏悔和推脱责任,还是与她分居了。

当天,我那位大哥便失踪了,再也没有回来,直到我大爷和我大娘因独子的突然失踪而相继过世,我父亲独立承担了抚养我和赡养两位老人的义务。第二天,苦苦哀求了我父亲一宿没能得到明确表态的女人也离奇地失踪了,现实生活中便只剩下了我父亲和我。

村里人曾大胆地断言,两个人不应该叫做“失踪”,准确的提法是“结伙出走”,有人说是闯了关东,有人说是去了南方。但我更多相信是闯了关东,因为当时的关东有丰厚的土地,只要肯吃苦,就能吃饱饭,村里当年有不少闯关东的例子。

我大哥的出走主要是惧怕我大爷的威严,毕竟是件有损祖宗颜面的大事儿,他当晚便没敢回家,因为他相信我父亲必定会告诉我大爷和我大娘,实际上,我父亲谁也没告诉,直至两位老人离世也不知道自己的独子竟然做出了如此一件不光彩的事儿。

女人的出走,自然是因为我大哥,如果虑及我的原因,她必定是下了极大的决心,因为她把我姥爷陪嫁给她的家里五代相传的玉镯留在了我的枕下。

及至我长成后,曾多次向我父亲表达过外出寻她的意思,尽管都被我父亲严辞拒绝了,但我还是为此花费了巨大的金钱和精力。

终于有一天,我探听到南方某城有一对夫妇与我所列举的条件完全相符,便匆匆赶过去做了核实:两位老人有三男两女,从关东某城搬来,正经营着一家中等规模的酒楼,男的苍老如钟,女的却看似不过四十多岁的光景,其模样和气质远非我家里的老娘所能比。

说是不忍心打扰她们的生活,其实我也是抱了私心的,便没有认她。——既然有了如此好的归宿,还是不要打扰她吧。每当有股冲动涌起的时候,我每每这样劝着自己,但我还是不由自主地嘱我当地的朋友多照顾她的生意。

朋友问,有什么关系吗?

我不置可否。

朋友便不怀好意地阴险地笑着,误以为我看中了她的大闺女,因为她的大闺女跟她一样是个美人坯子。

我严正地警告朋友,不可有非分之想。

朋友见我一脸庄重,便收敛笑容,连说,岂敢,岂敢。

莫名其妙地,我借故到朋友那里去的次数便多了,朋友当然欢迎,吃饭自是都到她的酒楼,而且已把她的酒楼作为自己的定点就餐点。朋友的生意很大,一年的餐费不下于几十万,她酒楼的生意自?

返回

上一页

点击功能呼出

下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男人的天堂 倒序 正序

《男人的天堂》本章换源阅读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