疽碌哪侵皇至15桃脖湮v福f俣燃蓖拢杩盏阒泻俚娜砺閨岤,当场教她动弹不得,连想要咬舌自尽也办不到了。
剑妖制住了胡琴,这才放下心来,狞笑道:“臭表子,又泼又辣,正合老子胃口,吃定妳了。”再次伸手要去抓胡琴的泳衣。可是就在将触未触之际,陡然之间,只听得有“咻~”一声急劲锐响,划空而来!
剑妖但觉眼前一花,甚至连袭击自己的究竟是什么东西都没看得清楚,已然觉得手背剧痛,几乎连骨头都要被打裂了一样。他尖声怪叫,一下子抽身倒退跃后,咆哮道:“谁?谁敢偷袭老子?”
“哧哧哧哧哧哧~~”阵阵尖锐摩擦声响起。伴随而至者,还有千百点跳跃飞溅的闪亮火花。但见丈二涯角长枪被其主倒持在手,枪尖擦地,由远而近,显现出一道高大身影。冷喝道:“好个滛贼,果然死性不改,又来为非作歹了。今日撞到陈某手里,断然饶你不得!”
看清楚了来者真面目,绝望中的胡琴陡然为之精神大振,滚烫热泪再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却并非悲伤之泪,而是喜悦之泪。与此同时,剑妖却满面都是惊怒交集,一下子跳起来向后退开七八步,反手从背后抽出玄墨魔剑,怒道:“臭小子,又是你!他妈/的又来妨碍老子好事?好,好得很,今日老子就要叫你知道阴世神剑究竟有多么可怕!哼,不将你剁为肉酱,老子剑妖两个字就倒转来写!”
断喝声中,剑妖更不由分说,豁尽一身内力贯注神兵之上,猛地挺剑疾刺。剑至中途,手腕微抖,玄墨魔剑一变二二变四四变十六再变三十二,顷刻间幻化出漫天剑影,势若倾盘暴雨迎面急洒,正是他阴世神剑当中一式杀着“洒泪下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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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标题党一回。其实这一章根本没有香消玉殒的……不过龙虎门就是这样的啦,马小灵都香消玉殒好几次了,还有老妖之死,王小虎王小龙之死也是好多次了,到现在他们都没死……
第三百六十一章:辣手摧花,香消玉殒(下)
自古以来,皆称剑为百兵之君。诸家武学门派当中若论器械绝学,剑法种类位居第一。千古以来所流传于世的各式神兵利器之中,也以种种宝剑的传说最多。此刻剑妖手里所握的玄墨魔剑,便因为当年曾经陪伴明教教主龙啸天闯荡江湖,打遍天下无敌手,从而在一个又一个传奇故事当中担任了主角。
龙啸天内外双修,不但手创阳世奇经、阴世奇经、以及日月神鉴,更自创了阳世五绝掌、阳世五绝腿、阳世神剑、阴世幻腿、幻阴指、以及阴世神剑等合共六套武学与之配合。流传后世,只要能学到其中一绝,已能独步江湖,足以称雄一方了。
明末清初,明教远走朝鲜避难。当时情况一片混乱,故此教中武学典籍也多有散失。参圣和金鹏父子虽然得到了阳世奇经和五绝掌、五绝腿的秘笈,却缺少阳世神剑。剑妖机缘巧合而得以学到阴世奇经和阴世神剑,但也不会阴世幻腿和幻阴指。不过他一生嗜剑如命,自信剑法精绝就能天下无敌,对于腿法指法等武功,也根本不在意,更不屑去学。
平心而论,剑妖这番自信,倒也并非无的放矢。龙啸天所创那六套武学当中,确实以阴世神剑为最强。其剑法博大精深,精奥玄妙,乃古往今来武学中不可多见的绝式。若和这剑法见招拆招,陈胜所习枪法和刀法都未算最上乘的武学,还真要被阴世神剑给比下去了。然而……陈胜又何必一定要和剑妖见招拆招?
电光石火之际,面对玄墨魔剑所揪起的漫天黄泉剑雨,陈胜陡然一声断喝,双眸之内精光暴绽,奋起金刚神威,催动降魔大力,提起涯角枪,不由分说就是一记“横扫千军”!迅雷不及掩耳之际,只听得有“当~”的宏亮巨响轰然炸裂!漫天剑影尽数应声消失,剑妖则怪叫着踉跄退后,右手虎口迸裂,鲜血如泉激涌,连带整条臂膀也颤抖不休。竟然就连要重新镇定下来,也已经无法办到。
须知道陈胜此刻修为之高,已达大宗师巅峰绝顶。单论内力之精纯深厚,当世恐怕唯有罗刹教火云邪神、白莲教东方无敌、以及通天教老天尊等寥寥数人方足与之媲美。剑妖以阴世奇经融合九阳神功,修为虽强,却顶多不过就是金钟罩第十关的水准罢了。故此,甭管你剑势如何奇诡莫测,更任凭你剑法如何千变万化,在陈胜这简单至极点的一扫之下,统统也分崩离析,彻底溃不成军。正是以力克繁,一力降十会!
这纯粹就是以力压人,根本不讲任何技巧。剑妖的阴世神剑哪怕再怎么高明,也根本就没有半分施展余地。遇着这样“不讲道理”的对手,剑妖?剑妖只气得哇哇乱叫。他凶性大发,更加不肯认输。当下把心一横,豁尽催谷。阴世奇经和九阳神功两股原本南辕北辙的内力,赫然被强行揉合为一。以此为后盾,剑妖赫然整副身躯也急速膨胀起来,浑身青筋暴突蠕蠕而动,那里还像个人?根本就是头不人不妖的怪物!
行功已足,剑妖嘶声咆哮纵身腾空,剑交左手,居高临下,打出阴世神剑终极杀招“万魂乱阴司”!万千流星剑芒当即铺天盖地而来,气势磅礴声威惊人,果然无愧为剑妖的最后本钱。
浑身骨骼关节立刻同时发出噼啪轻响。陈胜深深吸口气,不假思索就提起涯角枪引臂后缩。刹那间,方圆十步范围内整片空间,也出现了强烈的扭曲变形现象。夺命杀招,呼之欲出。
下个刹那,陈胜春雷断喝道:“妖诡j毒,枉渡轮回,如是我斩!”上身前倾,挥臂急扬。原本被拉扯得向后扭曲的整片空间,突然随着这动作猛烈反弹向前。闪电银光撕裂长空,夺命杀招悍然再现尘寰,正是——“天外飞星”!
左侧变成赤红如火,右侧则幽蓝若冰,涯角枪枪身激烈螺旋回转,将所有力量尽数凝聚于枪尖一点之上。以点破面,所向披靡,无坚不摧!区区小妖,在这降魔一击之前,当真何足道哉?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得“乒乓~”破碎声响,万魂剑气彻底消散,玄墨魔剑不堪重击,竟被涯角枪狠狠炸成万千碎片。
“天外飞星”余势未率,更加长驱直进。剑妖的雄浑护身罡气,哪怕被重型加特林机枪扫射也能分毫不损,但在涯角枪之下,却赫然变成了好似豆腐一样,全然产生不了任何作用。只听得“噗~”沉声闷响过去,银枪深深扎进剑妖胸膛,前入后出,再笔直飞去十几米远,这才力尽落地。
呆立原地的剑妖,低头看了看自己胸膛上那个足有碗口大的血洞,嘴唇颤抖,似乎想要说话。但连半个字都还未来得及出口,突然间就是“轰~”的雷霆巨响爆发,剑妖的身体当场就被炸成漫天血雾,名副其实尸骨无存。
涯角枪之上,不但有陈胜神足经的金刚降魔大力,更同时贯注有冰火真元舍利威能。玄阴冰魄与纯阳离火冷热相冲,激发出骇人听闻的毁灭性力量。效果究竟如何,剑妖的这个下场,已经足以说明一切了。
“天外飞星”本为舍身杀技。一枪掷出,便不留余地。故此出招之后的这个刹那,陈胜丹田之内已是空空如也,再没有半点真气。但陈胜早已开启隐脉,心念一动,隐脉劫力立刻源源不绝地灌注入显脉之中,然后转化为内力以补充损耗。只在两三个呼吸之后,陈胜已然重新恢复至全盛状态。
右手随意一招,十几米外的涯角枪突然颤动了两下,从原地消失。下个瞬间,银枪又仿佛变魔术般自动出现在主人掌中。这不是魔术,而是魔法。魔法的力量,让涯角枪拥有这种能力,故此一枪在手,便等于千兵在握。
不过眼下剑妖已死,眼前再没有敌人。陈胜随意把银枪收回私人储物空间,转身走到胡琴身边,柔声问道:“胡小姐,有没有受伤?”也不等回答,举手也是一指点出,替胡琴解开了被封闭的|岤道。
劫后余生,总算保住了女儿家最珍贵的清白之躯,不至于被剑妖那j人侮辱,重获自由的胡琴,当场双眼发红,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自动扑入陈胜怀中,放声大哭起来。哭声中有害怕,有委屈,有欢喜,有庆幸。百味杂陈,不一而足。这一霎,她心目中赫然再没有了什么王风雷,全心全意都只充斥了一个陈胜。
陈胜也想不到胡琴的反应竟然会这样激烈。就此推开她吗?似乎不是太妥当。但要说顺势抱住她,这种乘人之危的事,陈胜怎么做得出来?一时间无可奈何,只好苦笑着把双手高举过顶,任凭胡琴抱着自己尽情哭泣发泄情绪罢了。
胡琴哭声未停,突然之间,只听得游泳池外有纷杂脚步声响起,紧接着,酒精慌慌张张地当先冲进来,焦声大叫道:“剑妖狗贼,你敢伤我女儿的一根头发,我也要你死无全尸!话声未落,他猛然站定,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的宝贝独生女儿,玉洁冰清的娇躯只穿着一套比基尼泳衣,扑在陈胜怀内嚎啕大哭。四周地面还有泳池之中,到处都溅着殷红鲜血。却不见罪魁祸首的剑妖。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来的不止是酒精。卜精病精,还有金鹏也都来了。眼前情况,让他们看过以后,也不约而同地吓了一大跳。金鹏功力最高,定力也最强。他立刻镇定下来,问道:“陈兄,你怎么会在这里?剑妖呢?”
问话还未完,旁边病精突然惊叫道:“帮主,大师哥二师哥,你们看那边!”举手往地面一指。众人沿着他指示的方向看过去,只剩余剑柄部分的玄墨魔剑,当即映入眼帘。
众人和剑妖相处多时,怎会认不出玄墨魔剑?剑妖对自己这口剑爱若性命,真正是剑在人在。但眼下剑已被毁,那么人到底如何了,那还用得着多问么?
乍见玄墨剑残骸,金鹏禁不住浑身激烈颤抖,失声叫道:“陈兄你,你……竟然杀了剑妖?”双眼发花,全身发软,几乎就要一头栽倒。卜精和病精连忙扶住他。齐声道:“帮主,小心。”
那边厢,酒精习惯性地灌了一大口烈酒,叹道:“琴,别哭了。赶紧起来把话说个明白啊。为了妳的事,帮主和两位叔叔可是连手头公务都不管了。妳也总得把发生过了些什么好好告诉我们啊。”
原来,参帮总部之内虽然都属自己人,但当年的帮主参圣却因为性格多疑,谁都不肯相信。所以总部内所有建筑物,全部安装有监视摄像头,并且设立监控室,二十四小时都有人值班的。故此,尽管酒精家里没有其他人,但剑妖一闯进来,立刻就被监控中心的人知道了。
第三百六十二章:芳心乱(上)
胡琴在参帮内的身份,相当于公主一样。她出了事,那自然非同小可。监控中心那些人不敢怠慢,立刻过去通知酒精。酒精一听剑妖竟然闯进自己家,而自己的宝贝女儿正独自在家游泳,他这个当爹的,当场就急红了眼,什么都不管不顾,就赶回来。虽然他知道自己肯定不是剑妖的对手,但儿女遭遇危险,为人父母者哪怕拼上性命,也是在所不惜的。哪里还会顾忌什么?
可是纵然如此,从监控室的人发现事情不对,跑去通知酒精,然后酒精再赶回来,经过两重转折,当中终究毕竟耽搁了不少时间。若然没有陈胜及时出手,这当口,酒精便肯定只能给女儿收尸了。
一番痛哭之后,胸中郁结的那股复杂情绪,总算发泄出来了。胡琴收住眼泪,随便举臂在脸上抹了两抹,赫然意识到自己还伏在陈胜怀内,面颊上不由得又是一红。她低声说句对不起,赶紧从陈胜双臂之间退出,回身投入父亲怀内,恨恨道:“爹,是剑妖那j贼!他色胆包天,竟然想要污辱女儿。幸亏陈大哥及时赶过来出手相助,才没让那j贼得逞。要不是陈大哥,女儿恐怕就……再也见不到爹了。”顿了顿,胡琴随之便把事情经过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众人这才恍然大悟。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听完胡琴说话之后,金鹏不禁颓然叹一口气。他略带几分后怕,却也略带几分惋惜。勉强振作精神,轻轻拨开卜精和病精,然后向着陈胜一个九十度的深深鞠躬,恳声道:“陈兄,琴和我从小便情同兄妹。你救他,就等于救我,无以为报,唯有衷心说一句,多谢。至于剑妖,想不到他……唉~这次我真是引狼入室了。”说话语气当中,早已充斥了后悔莫及之意。
剑妖这种人,任何人也别想可以控制得了他。当年他在罗刹教,就敢向火云邪神挑衅动手。之后虽然疯癫了,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种肆意妄为,其他什么都不管不顾的性格,才是剑妖本性。金鹏以为凭阳世奇经就可以牵绊住剑妖,令他为参帮所用。不得不说,这想法实在太天真。
要不是陈胜,胡琴今日就要惨遭蹂躏。剑妖这凶徒从来不当人命是一回事。先j后杀,这种天地不容的恶行他绝对做得出来。当真如此的话,酒精痛失爱女,白头人送黑头人,也不知道要怎么个伤心欲绝了。
金鹏也明白这道理。先不说自己和胡琴之间的兄妹感情。要知道,收留剑妖这件事,可是金鹏自己拿的主意。假如当真因此害死了胡琴,那让酒精会怎么看待自己?卜精和病精又会怎么想?参帮本来就缺少人才,假如连三精这种老臣子都和金鹏反目,?目,那么参帮还有什么本钱可以和白莲教相互争斗?所以,剑妖之死,固然让金鹏从此没有了修练阴世奇经的机会,无法日月合壁。但权衡利弊得失,他对于陈胜出手击杀剑妖,还是衷心感激的。
金鹏把姿态放得极低。陈胜却摆摆手,道:“没有必要说多谢。休道胡琴小姐也是陈某朋友,即使彼此无亲无故,这种事情让陈某撞上了,也是同样要出手的。”
顿了顿,陈胜缓缓续道:“初见剑妖,我就知道此人绝非善类,迟早也要闯祸作孽。不过当时说出来,只怕金兄你也听不进去吧?所以这两日来,我始终留在你们的监控室内,借助你们这里的摄像头去监视剑妖。一见到那滛贼闯入这里,我就知道不妙,为免耽搁时间,所以来不及通知你们,就独自先来了。总算胡琴小姐吉人天相,没遭了那滛贼的毒手。”
听完陈胜解释,参帮众人这才恍然大悟。回想起当日陈胜刚来参帮总部时所说的话,不由得人人连道惭愧。其实剑妖非属善类,而是穷凶极恶的邪道妖人,这一点金鹏和酒精卜精病精他们,又怎会不知?无非是有求于剑妖,渴望从他身上得到阴世奇经,所以才对之心存侥幸,一再容忍而已。
至于极度自私自利的剑妖,则把别人的让步看作天经地义,非但全无半点感激,反而因此把胃口养得越来越大,终于再不满足被动给予,而要主动索取。故此他落得如此下场,其实也是金鹏纵容出来的。
不管谁是谁非也罢,总之剑妖已死,这件事也告一段落了。当下陈胜和金鹏一起离开,卜精病精找人过来收拾残局,而酒精便带着女儿回去房间沐浴更衣,让她好好休息。
胡琴虽然也是练武之人,但经历过连番大惊大怒,大悲大喜之后,也觉得身心疲惫不堪。但她洗完澡之后换过浴衣,躺在自己闺房的柔软大床上,却翻来覆去,总是睡不着。过了好半晌,她终于忍不住坐起来,伸手打开床头灯,下意识抓起电话,却随之又想起眼下自己并非在汉城,而是在雪岳山参帮总部。这电话只是内部电话,根本打不出去的。
胡琴颓然丢下话筒。双手抱膝蜷缩在床头,呆呆出神。她脑海内思潮起伏。一阵子眼前浮现出王风雷的模样,但紧接着又出现了陈胜。两个男人的形象来来去去,此起彼伏,俨然就像走马灯一样,使得这头小妖狐的芳心一片混乱,也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
说起来,王风雷和胡琴,乃因为当初王小虎前来求取万年参皇一事而结识。双方之间的感情,其实并无经历过什么重大考验。要说彼此爱得怎么刻骨铭心,也不大可能。诚然,王风雷相貌英俊,人又带点邪气,武功也算不差,更兼小手段多多,有情有趣,故此很容易就能博取得到女孩子的欢心。可是王风雷长期和龙虎门的其他兄弟一起在外征战,为了对付罗刹教而忙个不停,和胡琴却聚少离多。虽然现在科技发达,几乎天天都可以通电话,但双方不能真正见面,始终是差了一层的。
此外,相识以来,王风雷也没为胡琴做过什么特别事情,反而胡琴前前后后,送了至少十几株百年人参给王风雷进补。也正因为有这些人参,所以王风雷才能把本身修为从冰火五重天,提升至六重天水准。
须知道,参帮虽然做人参生意,但帮有帮规,胡琴也不能随意把帮中财物拿来送人。这些人参,其实都是胡琴动用私人积蓄所购买,然后倒贴给王风雷。而王风雷又是否知道这些人参的来路呢?这个问题,除他自己以外,别人自然不会有答案。但总而言之,王风雷从未拒绝过接受这些人参。更不见他因此而对胡琴有什么回报。
或许,这就是龙虎门的传统吧。王小虎的女朋友马小灵,是香港最大的毒贩,外号毒枭马。他一辈子贩毒,赚来了几十亿身家。毒枭马死后,这些钱都归马小灵了。马小灵于是把遗产拿出来补贴给龙虎门,王小虎同样心安理得地收下,从没见他有过什么犹豫,又或者想过要把这笔不义之财捐出去做慈善的。
龙虎门在和罗刹教争斗的过程中屡屡被毁,然后又屡屡重建。费用哪里来?都是从这笔钱里面来。龙虎门众人天天飞来飞去到处打架,根本没个正当职业。他们衣食住行的钱从哪里来?还是从马小灵这笔遗产里来。所谓上行下效。王小虎这位龙虎门大当家都如此了,王风雷有样学样,根本一点也不稀奇了对吧?
当然,两个人相处谈恋爱,又不是做生意,总不能事事都斤斤计较。但永远只有一方付出,另一方则只懂接受,那就成问题了。双方感情好的时候,这是小问题,但若感情转淡,那就肯定要变成大问题。
现在,胡琴和王风雷之间就问题不小。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之前龙虎门和参帮合作对付白莲教,双方关系良好。但之后金鹏为了向白莲教报仇,决意和日本罗刹教合作。而罗刹教正是龙虎门的死对头,双方誓不两立。参帮和龙虎门两者的关系,也由此出现了裂痕。
这还罢了。更糟糕的还在后头。参圣所以被挖眼割舌挑筋抽血,追源溯始,只因为他和月圣使火拼,双方斗了个两败俱伤,所以才被东方无敌乘虚而入,生擒活捉。所以金鹏不但痛恨东方无敌,连带着把月圣使也恨上了,发誓一定要报复。而月圣使正是王小虎的父亲王伏虎,也就是王风雷的二叔。
如此一来,王风雷和胡琴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十分尴尬了。虽然金鹏大方地说过,可以让胡琴和王风雷置身事外,两不相帮。然而王风雷不可能弃龙虎门的兄弟于不顾,正如胡琴也不可能抛弃参帮和亲生父亲酒精。故此虽然名义上双方依旧维持关系,但事实上,自从白莲教内乱结束以后,胡琴与王风雷便连电话都没有相互打过一次,更不用说见面了。
第三百六十二章:芳心乱(下)
尽管如此,胡琴在遭遇危机的时候,第一时间还是首先想起王风雷的。那时候,她是多么希望王风雷能够出现,拯救自己于水深火热之中啊。假如王风雷真能出现的话,那么之后不管他要什么,胡琴都肯定愿意给他。哪怕他要求胡琴离开参帮和自己私奔,说不准胡琴也都不假思索就答应了。
只可惜,到最后王风雷还是没有来,出手救下胡琴的人,是陈胜。虽然陈胜本身未曾有意要窃据芳心,但事实上,此刻他在胡琴心目中确实已经有了一席之地,这个意外,却是事前谁也无法预料得到,更没有办法进行控制的了。
胡琴是位非常传统的女性。从一而终的思想,在她意识中可谓根深蒂固。虽然王风雷让自己失望,虽然事实上,两人过去从来未曾有过任何过分的亲密接触,但既然曾经和王风雷交往过一段时间,无形之中,胡琴已经把自己看作是王家的人了。现在芳心中突然多出了一个陈胜,实在让她感觉既混乱又惶恐,逐渐把注意的焦点转移到了,担心自己“是不是一个不守妇道的滛荡女人”之上。
辗转反侧,胡琴越想越心慌,越想越不安。终于再也忍耐不住,她起床换过一身衣服,离开自家,径自走到秘密总部的出入口,要求看门的守卫开门。她是酒精的女儿,参帮五妖人之首,地位极高,自然拥有可以随意出入的权利。守卫不敢拦阻,当下便打开大门,放了她出去。
胡琴离开参帮总部,施展轻功一口气离开深山,来到山脚下的村庄之中。雪岳山作为韩国著名的旅游胜地,每天都有不少游客,只不过他们的活动范围都只局限于山岭外围,无法深入至参帮总部所在的内雪岳而已。因为这些游客的缘故,山脚下修建有不少旅馆酒店,里面既能上网,也能打海外长途。而这些旅馆酒店,很多都是参帮的产业。胡琴随意走进其中一家酒店,向经理打过招呼,然后就拿起电话,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拨通了王风雷的手机。
片刻之后,电话接通了。话筒中传来一把极具磁性,略带邪魅的声音,道:“我是王风雷,谁找我?”
“风雷!”听见王风雷的声音,胡琴双眼发红,禁不住又再哭出来。一时之间,竟然说不了话。话筒对面的王风雷则疑惑道:“究竟是谁……嗯,是琴?妳怎么了,别哭啊。发生什么事了吗?”
要亲口诉说自己几乎被剑妖污辱,这种话,胡琴实在讲不出口。她伸手抹了抹眼泪,抽泣道:“没,没什么大事。就是想你了。风雷,人家突然间好想你啊,你立刻过来韩国陪我,好么?”
“现在过来?这个……琴,妳先听我说。”电话对??话对面的王风雷犹豫道:“妳不知道,这段日子以来,日本这边发生了好多事,罗刹教请来拜火教烈火祖师、伊贺派的伊贺飞仙,星宿派的星宿老仙,吐蕃黑教的活佛与老魔、泰国西方寺的金如来等高手对付我们。不但龙虎门的好兄弟铁青天和林谷都牺牲了,甚至连四叔(王飞鹰)也被金如来杀害。更糟糕的,是火云邪神已经练成易筋经的黑级一间,修为惊天动地,不但韦陀被废功,连小龙的师父,丐帮帮主洪老前辈也都被……”
“风雷,你说这些给我听干什么?”胡琴忍不住打断了王风雷的说话,道:“我只是要你过来,没有让你说其他事啊。”
王风雷叹口气,柔声安慰道:“琴,我说这些是要让妳知道,龙虎门现在为了对抗火云邪神,已经很吃力了。假如我现在离开日本,恐怕其他人会支持不住。所以琴,对不起,我实在走不开啊。”
骤然听见“走不开”三个字,胡琴一颗芳心登时便凉了半截。她不甘心地咬了咬嘴唇,道:“可是风雷,人家现在真的很想见你啊。龙虎门有王小虎、王小龙、石黑龙他们三个,火云邪神再厉害,也应该可以对付得了吧?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又不少。可是我,我就只有你啊。风雷,你就回来一趟不行么?就是走开一两天也可以啊。我有些话,不能对金鹏哥说,也不能对阿爹说,只能对你说的。”
电话那边的王风雷叹了口气,压低声音道:“走开一两天,其实也可以的。不过……现在我们龙虎门被罗刹教害得那么惨,死了那么多人。而金鹏却执意要和罗刹教结盟。这时候假如我回来韩国见妳,兄弟们又会怎么想呢?很尴尬的,对吧?所以……”
“风雷,不要和我说这些话,不要啊。”胡琴忍不住又再哭出声,抽泣道:“我只是想见你,想要你陪陪人家,和人家说说心里话而已嘛。你们男人之间的恩怨,和我们女儿家又有什么关系了?就是你嫌弃参帮不肯帮你们对付罗刹教,难道连我也嫌弃了吗?风雷,你回来吧,好不好。只要你肯回来,人家什么都依你。”
“……唉~琴,妳别这样任性啦。现在这个情况,咱们见面的话只会平添麻烦。对咱们都没有好处的。所以……妳就稍微忍耐一阵吧,好吗?”王风雷放软口气,道:“乖啦乖啦。琴,我有多么爱妳,妳又不是不知道。假如妳有什么危险的话,哪怕粉身碎骨我也一定会立刻赶过来。可现在妳又没有事,我贸然走开,对兄弟们来说真的不好。所以,妳乖乖忍耐一下吧。等我们龙虎门把火云邪神杀掉,到时候参帮和罗刹教的盟友关系不复存在了,我肯定第一时间回来陪妳的。”
王风雷越说话,胡琴的心就越寒。不知不觉之间,她已经收住了眼泪不再哭。深深吸一口气,幽幽道:“风雷,我最后再说一遍,你回来吧。要是你再不回来,咱们……说不准就要完了。”
“唉~琴,妳别这么任性好不好?”王风雷无可奈何地苦笑道:“妳又没什么事,我回来干什么啊?”
“没事你就不回来,那么等到有事的时候呢?恐怕你想回来也来不及了。”回想起自己当时被剑妖点了|岤道,全身都不能动弹,只能眼睁睁任人鱼肉的情景,胡琴又委屈又失望。她用力握紧了拳头,决然道:“好吧,王风雷。你不肯回来,那么就算了。再见。”也不等王风雷回答,胡琴已经率先挂断了电话。
从这一刻开始,胡琴知道自己和王风雷这段感情,就算正式划上句号了。一个自己在最需要他的时候,他都不能回来陪伴在自己身边的男人,还要来干什么?你若无心我便休。从今以后,胡琴不会再为王风雷而伤心,更不会为王风雷而感到失望。因为自己和这个人之间,再没有任何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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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琴私自离开参帮总部,甚至连父亲酒精都瞒着。陈胜自然更加不可能知道了。在胡琴与王风雷通电话的同时,陈胜正和金鹏一起,走进了参帮总部其中一处禁地“雄心殿”。这里曾经是参圣日常练功的地方。殿内设置了无数药鼎,令整座殿堂之内,每个角落都充斥了浓郁中药味道以及人参香气。
殿内最深处,是一个类似银行金库的密室。要打开密室,必须通过指纹、视网膜、声音、以及密码认证等四重安全保护。金鹏一一通过验证,打开厚达1米,沉重无比的合金大门,笑道:“就是这里了。陈兄,请进。”
陈胜迈步走进金库。只见这里面大概只有十平方米左右,里面空荡荡地,除去正中一张桌子上所摆放的木匣,便再没有其他东西。他目光刚刚投注在木匣上,金鹏已经走过去,双手捧起木匣然后打开。郑重其事地道:“陈兄请看。这就是我们参帮的镇帮之宝:万年参皇。”
陈胜点点头,凝神细望,只见木匣内是一株约莫半米长的人参。它长得有手有足,眉宇五官虽不清晰,但轮廓也算明显。要不是有那些细长根须长在手足之末,骤然看起来,几乎就是一个小娃娃般模样。其气味清香怡人,参味反而不算十分浓郁。深吸一口参气,立刻觉得渗人心脾,四肢百骸也随之充满了力量。丹田中更加因之而活泼泼地,说不出地舒畅受用。不过,这株人参却并不完整,已经被切去了小半。
金鹏轻轻抚摸着木匣,缓缓道:“我祖父年轻之时,曾经入赘阴世教。之后离开阴世教,自建参帮。到七十岁时,才有了我父亲。在他将近百岁之龄时,得知世间原来有万年参皇,于是带同我父亲冒险前往找寻。可是万年参皇这种神物,自有异兽守护。我祖父因此丧生于守护参皇的雪山天蝎剧毒之下。我父亲当时也中了毒的,幸亏他及时挖出参皇并且咬了一口。否则的话,他固然活不到今日,世上更加没有我了。”
第三百六十三章:万年参皇的危害性(上)
陈胜再向参皇细看,发现果然如此。在参皇主干之上,赫然留着排牙齿印,是曾经被人咬过了一口所导致的。他点点头,道:“能有机会服用参皇这种灵药,参圣是位大有福缘之人。”
金鹏叹了口气,道:“当年白莲教来到韩国,我父亲和上代白莲教主交手,惨败在九阳神剑之下。迫不得已,只好把参皇切下来三片服用,好不容易才把伤势调养好。想不到几十年后,父亲他再次遭遇白莲教毒手。这一次,就是有参皇也治不好他了。此仇不报,枉为人子。可惜我武功太差,始终练不上聚阳归一。有心想要取得阴世奇经,阴阳调和,练成日月神鉴。但现在剑妖又自作孽死了。唉~难道我这一生,就当真永远不能报仇了吗?”
“永远不能报仇?我不这样看。”陈胜摇摇头,道:“听闻世间高手,大致上可以划分为三种境界。第一境界,称呼为‘超凡入圣’。这境界的高手悟性奇高,任何高深武学到他们手上,都能迅把握,然后融类旁通,修练到极致。而第二境界,则称呼为‘超圣入神’。能在前人所创基础上再作提升,以崭新思维融入固有武学,开拓武学全新境界。至于第三类‘超神入化’,更能超越前人所想从无变有,化虚为实。临阵对敌,举手拈来都是不世奇招。自成一格开启武学大道,这种说法,金兄你听说过没有?”
金鹏点点头,道:“这种说法,我也曾经听说过。达摩、张三丰、王重阳等传说中的一代宗师,据说就是超神入化的高手。”
陈胜严肃地凝声道:“大宗师是人,我们也是人。达摩、张三丰、王重阳他们能够做得到的,我们没有理由就一定做不到。阳世奇经加上阴世奇经,等于日月神鉴?那么就是说,阴阳两部奇经,都永远不能超越日月神鉴吗?日月神鉴虽然厉害,但却是龙啸天根据自身特质而创的,固然百分之一百适合他自己,却未必同样可以百分之一百地适合别人。所以金兄,你为什么就不能以阳世奇经为基础,开创出一种完全适合自己的武学呢?当真能够如此,则你要报仇,又有何难?”
陈胜这番说话,对于金鹏而言,当真是连做梦都未曾想到过的。构思虽然大胆,但却又言之成理。一时间,金鹏也不知道该当如何回答才是。怔了半晌,他再度摇头苦笑,道:“要自创绝学,谈何容易?”
“当然是不容易的。这世间上,又几时有过可以很容易便取得成功的事?但俗语说得好,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陈胜顿了顿,凝声道:因为怕难就不去做,那便永远没有成功的一天。只要你去做了,那么即使走?使走不到这条道路的终点,但沿途上的精彩风景,同样也是你的收获,对不对?”
“……你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了。”金鹏又叹口气,道:“虽然如此,但目前的话,连‘超凡入圣’都还未能做得到,又怎谈得上自创格局,超神入化呢?”
“那么,你就先把阳世奇经的终极十三章经‘聚阳归一’练成了,然后再一步步来。”陈胜伸手在金鹏肩膀上一拍,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既然现在陈某是参帮的客卿供奉,那么放心,我会帮你的。有陈某在此,要成就聚阳归一,又有何难?”言语之间,赫然蕴了满腔自信。
假如陈胜没有出现在这里的话,一切依旧按照“历史”发展下去,那么到了最后,金鹏仍能得偿所愿,修成梦寐以求的“聚阳归一”境界。但在此之前,他却因为急功近利,拼命瞎折腾,就像输红了眼的赌徒那样,什么都不管不顾,孤注一掷。
在走过无数冤枉路之后,金鹏才终于明白,成功之道从来没有捷径。不经苦练,一切终是虚幻,唯有自己踏踏实实用功,才能有所收获的道理。但那个时候,即使他领悟这道理,也已经太迟了。病精和酒精先后死去,参帮家底也被他挥霍殆尽,只剩余一个空壳。付出的代价如此巨大,即使成功,又有何意义?
金鹏此人其实很不错。之前对于陈胜的种种讨好拉拢,那是有所求于人,便不提了。但他现阶段明明把报仇的希望放在剑妖身上,指望能通过阴阳并修练成日月神鉴,但当知道剑妖竟意图污辱和自己情同兄妹的胡琴,并因此死在陈胜手上之后,金鹏第一时间的反应,就是九十度鞠躬,以感谢陈胜救了胡琴,而没有埋怨陈胜为什么要杀人,以至于断了自己的希望。
就是当时他那一鞠躬,令陈胜对这位参帮帮主好感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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