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杀业》 第3部分阅读

所以战国时代标准的基本合格,他日对上超越时代的秦始皇会落得一败涂地,其实已是顺理成章了。

不过话说回来,陈胜自己并非齐国人,甚至根本不属于这个时代。齐国是否灭国,和自己毫无关系。更不如说,作为秦国黑冰台密使,这位二王子才能越差,眼光越短浅,便越有利自己执行刺杀赵国使者的任务。陈胜当然不会好心去替二王子分析此后时势的各种演变,努力说服他改为支持合纵这么闲得蛋痛了。

临淄城由大小二城相互环套而成。大城为主城,主要居住着城内的平民百姓。小城为子城,不但有各衙门官署,更云集了齐国所有公卿大臣的宅第。至于齐国王宫,则位于子城之北的大片土地。说话之间,马车已经到达王宫了。二王子率先下了马车,小心翼翼地赔着笑,引领陈胜向桓公台而去。

桓公台是王宫内部一处宏伟壮丽的建筑群。建造者乃由春秋五霸之首的齐桓公。当年齐桓公最爱在这里宴会宾客,众召群臣。所以这处建筑,就被称呼为桓公台。

这桓公台本身非常有特色,形状约略和金字塔差不多。台顶有两层,东、西、北三角陡斜,南面稍缓,建了登台石阶百多级。台顶四周砌以灰砖矮花墙。台顶中间再有一个高出五尺许的方形平台,台面铺的是花纹方砖,典雅贵气。

整座高台约高十五米左右,登上高台,便可俯瞰位于桓公台和金銮殿之间,那片宽阔平坦大广场。每逢新年或重大节庆日时,登上高台,检阅广场上万军操演,当真志得意满,不期然便会涌现一股“万军在手,江山我有”的豪情胜概。故此即使平时没有什么阅兵典礼,齐襄王仍然喜欢留在这里起居。

听闻秦国黑冰台密使已经到来,齐王连忙亲自出迎。陈胜举目凝神端详这位一国之君。只见他头发胡子都已经一片雪白,面上到处都是老人斑。其身材矮胖,精神并不见得如何旺健。使人担心他随时会撒手归西。也难怪大王子和二王子近来为争储君之位,斗得越来越激烈。因为他们老爹时日无多也。

本来外国使臣晋见齐国国君,按礼该行跪拜之礼。但陈胜此生,只曾跪天跪地跪父母,还有当初入门拜师,向洪门祖师至善祖师跪下拜了三拜。除此以外,世间上更无人再能让他甘心屈膝下跪。齐王亦不例外。故而此刻陈胜对着齐王,也不过抱拳拱手,淡淡地问了声好,如此而已。

陈胜这般行径,本来大大失礼。但齐王少年时遭逢破国之变,即位称王之后,又长期被位强势得不能再强势的丞相田单压制。几十年下来,早把性格中的棱角全都磨平了。更何况齐王向来奉行“谨事秦”之国策,陈胜作为当世第一大国秦国的使者,又是代表了秦国储君嬴政而来,则即使他稍有无礼,齐王也并不以为意,当下就在桓公台之下的点将殿里面大排筵席,欢迎秦国密使。

战国七雄,以秦国最强,其次就是楚国,第三则为齐国。齐王身为国君,其衣食用度,自然都有当世第一流的享受。纵使这酒宴只是临时起意举办,事先没有多少时间作准备,稍嫌仓促了些,但以帝王之家的底蕴,这场接风宴依旧安排得妥妥当当,其排场即使以陈胜二十一世纪的眼光看来,同样堪称大得吓死人。什么叫钟鸣鼎食?眼前所见,就是活生生的钟鸣鼎食了。

宴会大厅之内,安置有一组金光灿烂,单单是其存在已经显得气势磅礴的青铜编钟。其外观呈曲尺形,铜木混合结构的巨大支架,分为上、中、下三层。最上层的十九件编钟体积最小,称呼为“琥钟”;中间一层十二件体积中等,称呼为“赢司钟”;最下面一层的二十三件编钟则是“揭钟”,体积也最大。

每件钟体上,都镌刻有错金篆体铭文,敲击每只钟的正、侧两面,便分别可以演奏出胜、降两个音。其声音洪亮清澈,悠扬动听。所谓“绕梁三日”,绝对不是夸张形容。

除此以外,乐队内更有琴、筝、瑟、笙、鼓等其他不同乐器,乐师合共数十名之多。单单这副排场,现代的什么首富,什么名人之类,就根本没法子跟人家比。

第五章:钟鸣鼎食(下)

击钟而鸣,只是一个方面;还要再加上鼎烹而食,“钟鸣鼎食”这个词组才算完整。春秋时代,哪怕吃饭也有严格礼制。以吃饭来说。天子用九鼎、诸侯用七鼎、大夫用五鼎、元士用三鼎。齐王虽是诸侯中最高级的王,但按照礼法,他也只能用七鼎,不得逾制。

可如今已是战国末期,天下到处礼崩乐坏,很多原先被奉为金科玉律的规矩,到现在也早就没人理会了。所以此刻齐王为了欢迎陈胜,竟然就堂而皇之地,用起了只有天子才能用的“九鼎八簋”。也就是用九鼎所烹制,然后用簋这种器皿盛放了奉送给客人的八样美食,又称呼为“八珍”。

这八样美食,分别就是:

一:炮豚(||乳|猪酿红枣,包湿泥烤至半熟,洗净后用米粉涂遍周身,放进深油中炸,再隔水涂佐料食用)。

二:捣珍(牛肉和羊肉等数种肉类反覆捣击后,剔除皮筋,加佐料调成肉酱食用)。

三:渍(新鲜牛肉在酒里浸然后沾梅子酱食用)。

四:熬(牛肉去皮捣烂,加姜汁,桂皮和盐腌,干透后食用)。

五:糁(肉丝加米粉搅拌,揉成圆饼在文火上煎熟)。

六:肝膋(狗肝用油炙焦后食用)。

七:黍酏(用稻米熬煮稀饭,加入狼肉熬成的膏油食用)。

八:淳熬(肉酱油浇饭)。

这年头的饮食,样样都是百份百的绿色原生态,绝无加添任何乱七八糟的化学添加剂。牲畜也不是用饲料人工加速催肥,而是自然生长的,故此吃起来特别的有味道。再加上厨师巧手,当真鲜美绝伦,堪称齿颊流香。别的不说,单单那只炮豚,就是皮脆肉酥,连骨头都是味道浓郁。一口咬下去,立刻满口余香。尤其脂肪与舌头纠缠着慢慢融化的那股滋味,简直教人犹如置身极乐。

陈胜是个不折不扣的武痴。对武道之追求,才是他觉得最有价值的事。不过他也并非什么苦行僧,对于美酒美食甚至美女,也并不会刻意拒绝。只是意志坚定,自控能力强,懂得适可而止,不沉溺其中罢了。

酒过三巡,忽然有名王宫的侍卫头领匆匆入殿,附耳向齐王说了几句。齐王放下酒杯,笑道:“来得正好。宣他们进来吧。”随即回首望向陈胜,笑道:“是仲孙先生来了。仲孙先生向来站在本王与二王儿这边。二王儿与贵国储君交好,仲孙先生也出力不少。故此听闻密使到来,仲孙先生便特地赶来,欲与密使见一见面,共同商讨大计。”

这里是齐国王宫,齐王身为主人,拥有绝对的权力。无论想见或不想见什么人,其实都无须征求任何人意见。陈胜作为客人,当然更不会在这种无关重要的小事上和主人对着干。那进来通传的侍卫头领得了齐王命令,当即匆匆转身出殿,去请仲孙龙进来。

片刻之后,脚步声响起,两个人一先一后地步入点将殿中。为首那人身材干瘦,皮肤黝黑,乍看之下,似是只大马猴一样,相貌十分丑陋。偏偏他身上又穿着件华贵至极的锦衣。金戒指金项链之类的装饰更加挂满全身,说句沐猴而冠,却绝非丑化贬低于他,而是再客观不过的描述了。此人并非其他,正是凭着放高利贷起家的齐国首富仲孙龙。

仲孙龙身后,则是位身材挺拔雄壮,精神饱满的俊美青年。忘忧先生曹秋道座下四大弟子之一,据说剑术之精仅在其师之下,仲孙玄华正是他。这两人虽说是父子,但单从外貌看来,彼此却绝无半分相似之处,实在很难教人相信,仲孙玄华竟然当真会是仲孙龙的种。

两父子上得殿来,同时下跪向齐王和二王子行参见大礼。齐王唤了声免礼平身,随即就吩咐给仲孙龙两父子安排座位。两父子同声道谢,然后先后坐了。齐王举起酒杯,笑道:“仲孙先生,我为你引见。这位就是秦国黑冰台密使陈胜先生。这次有陈胜先生奉秦国储君之命入齐协助寡人,则大事何愁不成?呵呵,呵呵呵呵~~来来来,大家一起痛饮此杯,预作庆祝。”

席上众人同时举杯,一起仰首饮尽了杯中美酒。仲孙龙微微侧身,双眼目光灼灼,向陈胜上下打量半晌,怪笑道:“据闻秦人向来都自夸天下雄兵,以秦军为最。而秦军又以铁鹰剑士为最精锐。铁鹰剑士里面,哪怕最普通的士兵,亦有以一敌十之能。后来张仪为秦国丞相时,更精益求精,从全国所有铁鹰剑士当中挑选出三百精锐,成立了黑冰台,为国君直属武力,无关人等不得过问。却不知道黑冰台出来的人,是否当真如此厉害?”

旁边的仲孙玄华微微一笑,接口道:“家师成名数十年,斗胆向他老人家挑战的剑手,可谓车载斗量,不可胜数。但数十年下来,胆敢向家师挑战者,除去卫国那位‘照剑斋’之外,便再无第二个活口。

这位照剑斋门下的大弟子,叫做管中邪。排行第二第三的,则是对同胞兄弟,叫做连晋和连蛟。连晋前往赵国求取功名,死在当时也在赵国,现在却已经是秦国太傅的项少龙手上。项少龙在秦国和管中邪几番交手,管中邪始终被压着不得出头。却不知陈密使的剑术,和项少龙管中邪相比,是谁更高明呢?”

虽说不是猛龙不过江,但俗话也说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仲孙龙正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地头蛇。陈胜作为秦国密使,按道理和仲孙龙是友非敌,但这个放高利贷发家的齐国首富,却早已经把临淄看成了自家地盘,一见有外人闯过来,不管三七二十一,下意识地就想先给对方一个下马威再说。

仲孙龙挑衅的态度如此,齐王和二王子均觉尴尬。尤其二王子,更当场就欠了欠身,欲开口说话。陈胜却率先摆了摆手,是以二王子用不着开口。他阅历无数,对于仲孙龙这种人的心思,早就看得明明白白。更知道面对这种人的挑衅,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亮拳头!只要事实证明你的拳头比他大,那么他自然就会乖乖当孙子,认你是爷爷了。

陈胜仰首将杯中美酒饮尽,淡淡道:“管中邪和项少龙,陈某未曾和他们比试过,倒不知道究竟谁更高明。不过刚才在小临淄,陈某却三拳两脚,将一个自称为边东山的家伙给杀掉了。听说这个边东山和仲孙玄华你一样,都是忘忧先生的徒弟?那么你们两师兄弟,究竟谁高明一些?”

仲孙玄华和边东山虽然各为其主,但两师兄弟同门学艺十几年,彼此能有多大本事,双方都是心知肚明的。陈胜说自己打败了边东山,仲孙玄华第一时间的反应就是不相信。他冷笑道:“边师兄剑术之高,甚至家师对之也赞誉有加。你说自己三拳两脚,空手就杀了他?哈哈,连家师都未必做得到的事,你凭什么可以做得到了?密使大人,要吹牛,也吹点比较靠谱的才有人相信啊。”

陈胜微微一哂,更不出言辩解。旁边的二王子唯恐他们两个闹了起来,连忙起身开口道:“是真的。陈密使当时就在大街之上动手,田邦还有解子元夫妇都是见证,仲孙兄无须怀疑了。说起来,这次能有陈密使出手帮助,我们大事必成。来来来,大家一起满饮此杯,先预作庆祝。”

即使是同出一门的师兄弟,但彼此各为其主,仲孙玄华其实也早就巴不得边东山这个只会给自己制造麻烦的大师兄赶快去死了。可是边东山死不死是一回事,他死在谁手上,那又是另一回事了。当边东山真正死去之后,当日迫切希望这位大师兄去死的心情,已经被仲孙玄华彻底抛于脑后。取而代之的,便只有一股迫切想要维护“剑圣门下弟子”这个身份所代表的荣誉之冲动。

看在二王子的面子上,仲孙玄华脸色虽然极不好看,但还是勉强举杯饮尽。放下酒杯,也不等二王子再劝酒,他陡然长身站其,沉声喝道:“陈密使远来作客,在下仓促间未曾备得有礼物,实在失礼。在下不才,愿意舞剑助兴,为大王、二王子、以及密使一乐。”

更不等齐王和二王子答应与否,他已然拔剑而起,雄赳赳气昂昂,大踏步走进大殿正中。断声大喝,仗剑凭空击刺。势若下山猛虎,大开大阖,刚猛霸道,剑锋破空,登时激荡起呼呼风声,气势威猛之极。齐王看得心旷神怡,禁不住连连喝彩。

仲孙玄华得到齐王赏识,更加得意洋洋,将生平绝技施展得淋漓尽致。陡然,他霹雳大喝,脚下箭步疾冲而前,挥剑如电,冲着大厅上一座烛台急斩。只听“嗤~”轻声响过,烛台上一排合共九支蜡烛,全被他一剑斩断。九片约莫半寸厚的蜡烛并排陈列在剑脊之上,烛芯仍在燃烧,并未熄灭。

仲孙玄华回臂收剑,带动九点烛火在半空中划出一片光晕。随即横剑当胸,昂然屹立。齐王和二王子,还有仲孙龙等人都大声叫好。仲孙玄华意气风发,挥手将剑上烛火甩出,还剑入鞘。傲然睥睨着陈胜,大声道:“一人独舞,怎及双人共舞?陈密使,不如你也下来和我一起舞剑,为国君助助兴吧。”

第六章:五岳法相(上)

换汤不换药,分明还是想施展下马威。既然要打,那又何必拖泥带水,假惺惺地说什么舞剑助兴?云山雾罩地和对方试探来试探去,岂非浪费时间么?这种行为在陈胜看来,实在幼稚得可笑。他嘿声冷笑,直截了当道:“舞什么剑?你不就是想找人打架么?好啊,我跟你打。”随手脱下外袍,显露出一身千锤百炼的完美身体,大踏步离席下场,势若蛟龙出海,气势逼人。

随身所带的武器不能公然取出,陈胜随手从大殿内其中一名卫兵手里取过支长矛。走到场中站定。手腕轻抖。矛尖登时撕裂空气,激发出极刺耳的尖声锐响。矛刃反射四周灯烛之光,更荡漾出万重矛影。霎时间满室生寒,直教齐王、二王子、还有仲孙龙等所有人,也情不自禁地拉紧了身上的衣服。

陈胜说打就打,连半点圈子都不肯绕,直截了当就揭破了仲孙玄华的用心。仲孙玄华措手不及。霎时间他因为拟定的步骤被打断而感觉无比狼狈,仿佛四肢手脚都没地方放了一样。虽然也连忙走过去与陈胜对峙,但气势方面毕竟已经落了下风,还未正式交手,先就输了一着。

仲孙玄华毕竟身属齐国最顶尖的剑手之一。虽然失了先机,却也并不惊慌,决意要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干净利落地将陈胜击倒,漂亮地挽回一局。他定了定神,企图先向后稍退几步,拉开距离以化解对方气势,然后再以雷霆万钧之势发动攻击。

未想仲孙玄华脚步刚刚一动,忽然就觉对方那根长矛,斜斜指向了自己身上要害,自己若然再走,势必空门大露。到时候长矛闪电击刺,极可能一招就制了自己死命。当然,要发出如此杀着,陈胜肯定也是孤注一掷,不留后着。一招发出,本身将再无丝毫防备。

换言之,只要陈胜一击失手,杀不了仲孙玄华,那么就只有任由仲孙玄华鱼肉的份了。真真正正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可问题是……陈胜胆敢以命作赌,仲孙玄华却根本没有这样做的心理准备。顷刻之间,他浑身冷汗淋漓,进退失措,竟不知该当如何是好。

在仲孙玄华看来,陈胜所采取的战术是以命博命,凶险非常。但在陈胜自己看来,却跟本没想到什么凶险不凶险。他只是知道自己采用这种战术,可以最有效率地击败敌人取得胜利,如此而已。

仅仅是心态上的不同,其实已经足够决定很多事了。高手过招,比拼的不仅是兵器拳脚,身法速度,力量大小等等皮相。气势、意志、以及智慧的较量,也同样重要。一个勇者无惧,一个患得患失,则此消彼长之下,胜负之数,自然不言而喻。

此时此刻,纵使双方彼此距离仍有七步之遥,矛与剑更未相交半次,但仲孙玄华已全然屈居下风,只能苦苦支撑。劣势明显得哪怕不通武艺之人,也能看个清楚分明。假如陈胜现在暴起发难,则顶多三招之内,就能让仲孙玄华身受长矛穿胸,血染大厅之祸。

不过如此得胜,倒也并不希奇。对于陈胜而言,更是索然无味。所以忽然之间,他心念微动,单臂紧挟长矛凌空一划,矛尖高举向天,直指大厅穹顶。刹那间,仲孙玄华忽生异感,只觉这陈胜身上猛然涌出一股气势,如山如岳,高壮绝伦。哪怕传说中的夸父巨人与之相比,亦似陡然矮了一截。而自己在他面前,更如蝼蚁蚊虫,渺小卑微。

这等怪异之感,前所未有。片刻之际,仲孙玄华汗出如浆,双腿颤抖,斗志半分不存。唯觉陈胜身上气机越来越强,撑天立地,高拔万仞。自己则下意识呼吸艰难,几乎便要屈膝跪倒。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这陈胜竟会使妖法不成?

仲孙玄华见识浅陋,错以为这是妖法。实际上这个世界根本并无妖魔神仙,却又何来妖法?陈胜所使,其实正是武道中最精深的意念功夫——借相!

假借意念,制造极为逼真的想象,不但能够催动本身做出超乎平时水准的强烈动作招式,更可影响他人心志,神乎其技,是武学中一重极为玄妙深奥的境界。

传统武道之修练,大概被划分为“气”、“意”、“神”三大层次。气就是先天真力和内劲。当然不是什么于身体之内的另外一股特殊能量,纯粹是身体无损耗叠加的肌肉力量,和超越常人之神经反射的传统说法而已。这一层面的修炼,讲究身体的协调与感应敏锐,纯粹是层次之事。

至于神,又称神妙,只属主观追求的一个理想层次,亦没有客观标准。如何入神妙之境,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可悟而不可求。

这两个境界暂时都无需多说,单讲这意。它乃属于意念层次的技巧。其中最常用者,正是“借相”。

要知道,人体本身便具有极强大潜力,只是在普通情况下不容易发挥得出来,唯独置身于特殊环境中,这些潜力才能展现。而借相,就是假借意念,制造极为逼真的想象,进而催动身体,做出超乎平时水准的强烈动作和招式。

借相只是个总括名称,其下包括有各种不同技巧。比方说可以幻想自己四肢变成弹簧,以增加跳跃移动的爆发;也可以想象自己身体变成了岩石或金属,以增强防御力;更或者能模拟雷鸣、山崩、猛兽等各种情景事物,催激攻击的气势与力量。练到最精深之处,甚至可以单凭气势就彻底击溃敌人内心战意,可说神乎其技,以至于不可思议。

施展借相之术,必须先有临摹范本。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要成真正高手,闭门在家里闷头苦练,那是不成的。故此出道十年以来,陈胜曾经走遍了世界各地许多名山大川。但其中印象最为深刻者,始终是中华的万里山河,更以“五岳”所留下的印象最深。

所谓五岳,就是东岳泰山,南岳衡山,西岳华山,北岳恒山,以及中岳嵩山。五岳各具特色,各可借用生成不同法相。此刻陈胜所借用的,正是五岳之首,东岳泰山法相。

泰山山势巍峨陡峻,突兀挺拔,于平原之上奇峰突起,堪称雄奇磅礴,直有擎天捧日之势;所谓“登泰山而小天下”,又言“泰山压顶”,以表现其势宛若天威,无可抗拒。

这借相神技一出,陈胜浑身气势登时与泰山融汇为一,再也不分彼此。试问区区一个因为心虚胆怯而患得患失的仲孙玄华,又如何能够抵挡得住?

大厅之上众人旁观,只见陈胜和仲孙玄华两人遥相对峙,双方还未真正动手过招,更不见陈胜有什么特别动作,仲孙玄华忽然就脸色大变兼浑身发抖,仿佛看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恐怖事情一样。

自齐王以下,众人心里均觉奇怪,却又不明所以。只有仲孙玄华自己置身局内,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他全心全意去抗衡陈胜的擎天气势,犹自被压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名副其实心力交瘁,苦不堪言,哪里还能开口说话?

这种无形气势方面的角斗,比起真正挥拳舞刀,还要更加倍地消耗体力心志。只见仲孙玄华浑身冷汗淋漓,在脚边的地面处迅速积起了一滩水洼。每流下一滴汗水,就代表他的体力也被榨出了一分。半晌之间,汗水已流无可流,体力亦被压榨殆尽,再也不存半点。

面色惨白,犹如死人。仲孙玄华摇摇欲坠,情况看起来糟糕之极。陈胜心如铁石,更无丝毫怜悯。他深深吸了口气,陡然圆睁双目,舌绽春雷,作霹雳暴喝!

声尤未落,大殿内那组青铜编钟,陡然随之同时爆发出嗡嗡巨响,竟是响彻天际,令大殿内自齐王以下,人人相顾失色,悚然动容。那些全无武功在身的乐师、侍女之类人物,更加情不自禁地举手紧紧掩住双耳,神情无比痛苦。但最痛苦的……赫然还是仲孙玄华!

苦苦撑持,原本便已经到了近乎油尽灯枯之境。陈胜这雷霆一喝,对仲孙玄华而言不仅仅是雪上加霜这么简单,简直就是压断骆驼脊梁的最后一根稻草!

刹那之间,他只感觉心坎阵阵激痛,随即就是眼前发黑,喉头发甜。已经被压榨成空壳子的身体摇晃了几下,仲孙玄华仰天猛地喷出一大口鲜血,向后就倒。“呯~”的闷响过去,这位齐国顶级剑手就此倒下,双眼紧闭,再也没有动静了。

“玄华!玄华!”仲孙龙大惊失色,撞翻了面前几案,急急冲入殿中去搀扶自己儿子。然而他手指才刚刚接触到仲孙玄华的肌肤,心中已然凉了大半截。再摸摸儿子的心口,探其鼻息,仲孙龙更加如堕冰窟,冷彻骨髓。他呆了半晌,陡然号啕大哭起来。到了此时此刻,所有人都知道,仲孙玄华这位剑圣门下的四大弟子之一,已经和他那位大师兄边东山一样……彻底完了!

不错,他确实完蛋了。对于这个事实,没有人能够比陈胜自己更加清楚了。因为就在刚才,胸口的骷髅纹身已然发出击杀提示。仲孙玄华用自己的生命,给陈胜再度提供了3oo通用点的进帐。

半招未发,仅仅喝了一声,竟然就把齐国最顶尖剑手之一的仲孙玄华活生生喝死。如此神乎其技,简直教旁观者难以置信。霎时间,大厅之上一片鸦雀无声,人人骇然失色,相顾无言。即使是对陈胜本事最有深刻了解的二王子,亦觉如在梦里,几乎不敢相信这真是事实。

第六章:五岳法相(下)

陈胜摇摇头,收敛法相,抛下长矛。转身向齐王以及二王子分别抱拳,从容道:“今日兴致已尽,陈某就先告退了。”

二王子已经看得呆住了。除去用力点头之外,简直不会再做其他事。齐王毕竟做了几十年国君,定力比儿子要强很多。当下连忙吩咐身边一名心腹宦官,命令他找处僻静的宫殿,打扫干净了然后让陈胜入住。那太监毕恭毕敬躬身领命,弯着腰小心翼翼地引领陈胜出殿而去。

仲孙龙死了儿子,当然心痛万分,更对陈胜痛恨到了骨子里。可是陈胜本身的能耐已然如此厉害,再加上他秦国黑冰台密使的身份,更兼有齐王及二王子庇佑,仲孙龙即使想要报仇,却又哪有这个本事?没奈何,只得把仇恨深藏内心了。当下,仲孙龙就向齐王告辞,要回家办理丧事。

齐王极懂人情世故,知道若然任由仲孙龙就此离开,他将来定然会对二王子心存芥蒂,若他一怒之下改为倒向田单和大王子,那就不妙。故此虽然人死不能复生,但齐王还是尽力补救,不但温言安抚,更慷慨地追封仲孙玄华为“即墨君”,把即墨城赏赐出去作为仲孙家的食邑。

仲孙龙虽然靠着高利贷起家,成为齐国首富。但始终只是白身,未有一官半职。而他也素来以此为憾。这次虽然死了个儿子,不过能够因此得到爵位,总算能够勉强弥补一下丧子之痛。好在仲孙龙也不止一个儿子。死了仲孙玄华,并不至于就此绝后。否则的话,哪怕齐王把王位让给仲孙龙,只恐怕照样安抚不了这位齐国首富。

得到齐王如此细意安抚,仲孙龙也知道好歹,不敢将丧子之痛迁怒于齐王与二王子。但对于陈胜,他却是从此恨上了。仲孙龙心下暗暗发誓,定要报此杀子大仇。明的不行,就来暗的。至于是仲孙玄华率先挑衅方才落得如此下场,则这位齐国首富。早自动将之遗忘了。

扰攘一大轮,好不容易才算将所有首尾处理干净。所有无关人等已经全部退下。点将殿内,如今就只剩下了齐王与二王子这两父子。

齐王呆坐原位不动。良久良久,他方才长长叹了口气,举起手中酒杯,将那杯冷酒仰首一饮而尽。喃喃道:“好厉害!真是好厉害啊。一招未发就打杀了仲孙玄华。恐怕连忘忧先生也未必做得到。秦国竟然有这种高手?但为什么之前竟然未曾听说过的?”

“大概因为他是黑冰台的人,行事以隐秘为上,不好出风头求名吧?”二王子其实也早想过这个问题了。他心有余悸地道:“就是不知道黑冰台里面,像陈密使这种实力的人还有多少?”

齐王沉吟道:“不用太多。只要再有一两个的话,那已经足够教人吃不消了。不过……若寡人推测不差,咱们其实也不必担心。因为很有可能,陈密使已经是黑冰台第一高手了。”

二王子不解问道:“父王为什么这样肯定?”

齐王捻须道:“陈密使身上,有一股矫矫不群的傲然之气。寡人这一辈子,就只曾在曹公身上感受过相类似的气质。可想而知,具备如此傲气和高明身手之人,怎肯屈居于一国之君以外的其他任何人之下?故此除非他不是黑冰台的人,只要他当真出自黑冰台,就肯定只能是黑冰台统领。”

二王子恍然大悟,由衷道:“父王明见万里,儿臣远远不及。有先前秦国储君送过来的半块玉佩为证,陈密使的身份当无可疑之处。得这样一位高手相助,田单那j贼的图谋定然无法得逞了。天佑父王,天佑我大齐啊。”

齐王微微一笑,对于儿子拍过来的这个马屁显得颇为受用。凝声又道:“人才难得。陈密使这样的人才,更加万中无一。若能为我齐国所用,好处将是数之不尽。王儿,这几天你尽量和陈密使亲近亲近,看他喜欢什么,便尽量投其所好。即使不能拉拢得他叛秦归齐,但能够和如此高手打好关系,总没有坏处的。”

二王子恭恭敬敬答应了。想了想,忽然喜道:“陈密使身为习武之人,对于神兵利器必定喜欢。我瞧陈密使似乎不擅长剑法,反而精研枪矛之术,儿臣库藏内就有一杆宝枪,正好拿出来奉送给陈密使。”

齐王颌首道:“正是如此。王儿你能举一反三,胜过你大哥太多。咱么齐国这江山,若能平安交到你手里,寡人此生,便再无遗憾矣。”

※※※※※※

一夜无话。次日清晨时分,陈胜准时起了个大早。才刚刚更衣梳洗完毕,那名齐王身边的宦官便跑了过来请安,并且命下人送上丰富早点,殷勤服侍陈胜进膳。待得陈胜吃完之后,那宦官方才小心翼翼地传话,道是二王子请陈密使前往相见。

来到二王子的寝宫,二王子亲自出门迎接。随即引领陈胜来到他自己的私人书房。书房之内摆着个长方型锦盒,其中也不知放了什么。二王子却也先不忙送礼,嘘寒问暖了好几句之后,方才动问道:“陈密使,昨天你打败仲孙玄华,所用的是长矛。看来陈密使精研枪矛之术,对么?”

陈胜是洪门弟子。洪门武学博大精深。拳脚功夫不论,单讲器械,就有棍术、板凳功、大关刀、双龙拐、八斩刀等等多种。而陈胜下苦功最多的,当然要数六点半棍。这套棍术本来就是从马上枪术演化出来的,所以同样可以改用枪矛施展。从这个角度来看,说陈胜精研枪术,也不算什么大错。

陈胜对此并无讳言,随口直承其事。二王子大喜,当即把面前的锦盒向陈胜推过去,欣慰地道:“那就好了。陈密使这次入齐办事,身边似乎并未携带兵器,有诸多不便。恰好小王的武库里面收藏着一杆好枪,可惜无人使用。这次正好赠予陈密使,就当是小王的一点心意了。还请陈密使千万别推辞才好。”

既然身为练武之人,好兵器那个不喜欢?带着几分期待,陈胜更不客气,立刻就接过锦盒打开。却见盒里躺着两截光泽照人,隐见螺旋纹样的精钢枪杆。原来此枪与众不同,赫然竟可以随意进行分拆和接合。非但构造上极尽巧思,携带起来更加方便之极。

陈胜拿起这两截枪杆,将它们相互接合起来,立刻就变成了一柄长约丈半(两米左右)左右的沙场利器。这却属于步战之枪,并非马上枪。他长身站立,手持钢枪左三右四,前五后六地耍了几下枪花,只觉此枪轻重长短,无不合意。枪身虽为钢铸,但硬中带韧,极具弹性,确属难得一见的精品。枪刃处则有层层叠叠的云纹,单看外表,已知定是杀人不见血,足以洞金贯石,无坚不摧。

这么好的枪,哪怕使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工业技术,也未必能够铸造得出来。以战国时代的技术水平竟可成功,可见此枪实是无价之宝,千金难买。陈胜越耍越觉爱不释手,当下向二王子微微一点头,极罕有地流露出几分笑意,道:“多谢相赠,那陈某就却之不恭了。”

二王子见陈胜收了礼物,不由得更是欢喜。笑道:“都是自己人,何必太客气。陈密使既然喜欢,那便再好不过。对了,此枪并非无名之物。你看看枪身,那里铸刻得有字呢。”

陈胜得到提醒,提起钢枪凑近眼前,果然看见近着枪柄尽端处铸有两个古字,乃是篆书。仔细辨认之下,似乎是“涯角”。他也不知道对不对,随口就念了出来。二王子笑道:“不错。天涯海角,无双无对,所以此枪就称呼为‘涯角枪’。”

话声才落,陈胜胸膛上的骷髅纹身忽然微微发热,随即迅速向大脑传送出一条讯息,赫然就是关于这涯角枪的一系列分析数据。

“物品名称:涯角枪

物品种类:冷兵器。

品质鉴定:白色上品武器

质材:天外陨铁、铜、锡、黄金

状态:未绑定。当您绑定该物品以后。您将能够将该物品收纳进私人空间,并随时调用。

说明:枪为百兵之王,长而锋利,使用灵便,取胜之法,精微独到,又因高手使枪,收放极快,敌人防不胜防,故又称兵中之贼。枪术要求身法灵活多变,步法以轻灵迅捷为上,故有‘开步如风,偷步如钉’之说。持枪攻敌,以扎刺为上法。扎枪又有上平、中平、下平之分,以中平为最重要,故有‘中平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挡’之说。”

连串提示讯息在脑海内乍闪即过。陈胜哂然一笑,立刻选择了将物品绑定。旁边的二王子则笑道:“对付田单老贼和赵国使者的事,急切下手不得。陈密使,那就要委屈你在王宫中多住几天了。小王身边,却还有几名越国美女,还是处子之身的。假如陈密使不嫌弃的话……”

说话还未讲完,突然间那名齐王的心腹太监又再匆匆走了进来,向二王子下跪禀报道:“大王子与丞相一起入宫了。王上请二王子和陈密使一起前往点将殿相见。”

第七章:初会剑圣(上)

三十年前,齐国因为太过强盛而惹起了诸侯忌惮。于是以燕国为首,五国合纵出兵攻打齐国。联军兵势凶猛,连下七十余城,甚至国都临淄也为之失陷。当时田单只是临淄一名小吏。兵荒马乱之中,他率领族人向东逃走,进入即墨避难。

因缘际会,田单成为即墨守将,主持城池防务。他坚持了整整五年,始终得保城池不失。最后抓住机会摆了个火牛阵,大败燕军而尽复齐国实地。田单又找回前任国君齐湣王之子,扶助太子登基,就是当今的国君齐襄王了。以如此大功,田单被封为安平君,更担任齐国丞相直至今日。

此时此刻,齐国王宫桓公台点将殿内,陈胜背负双手,凝神打量着这位在中国历史上千古传颂的传奇人物。只见眼前人年纪约莫五、六十来岁左右。身材颀瘦,鼻梁骨高起,有若鹰喙。可是因高起的两边颧骨配合得好,所以不但没有孤峰独耸的感觉,还予?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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