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奋斗在枯骨荒原第一章穿越做骷髅我两腿之间的小安德哪里去了?还有我那一百七十多斤的肥膘呢?数完自己满是裂痕的十二对肋骨,安德欲哭无泪、欲吼无声,自己居然穿越成了一个骷髅?自己好容易才爬到公司部门主管的位置,不过是跟哥们喝了个庆祝酒。最后酒壮怂人胆,叫了个小姐准备体验次什么叫特殊服务而已,贼老天凭什么就把我穿越了啊?我大好的前程……安德一屁股坐到地上,想要抓起把赤红的泥土,却发现枯骨构成的十指根本做不到。“日——”骷髅安德头颅内的淡红魂火一阵波动,清晰的表达出了这个想法。发泄完情绪,安德终于安静了下来,他忙着要从融合的这具骷髅的记忆里搜索有用的东西。按照哪些破碎的记忆内容,这骨架的原主人叫做海格尔,是名零级的骷髅法师,唯一会的法术是‘加速腐烂’,有一根枯骨法杖……枯骨法杖?安德左右瞅瞅,发现在大约三步之外斜插着跟根大约半米长大腿骨,腿骨上面似乎插着个啮齿动物头骨,赶忙将法杖拣了回来,安德才继续在记忆里搜索有用的东西——这块被黑红色土壤覆盖的平原名叫枯骨荒原,与整个亡灵位面一样,在枯骨荒原上游荡的只能是亡灵生物,不过由于是平原的缘故,枯骨荒原上的亡灵强者并不多,起码在海格尔的记忆里没有遭遇过强横亡灵的记忆。这是个好现象,安德略微舒了口气。...
女主有智力缺陷,表现地像小孩,寄宿在富家男主家,男主一直喜欢她,上下其手吃干抹净,甜,有肉
一朝从陌生的身体里醒来,死而复生的段鹄很高兴,等了解情况后,他又觉得有些不妙了。因为此刻他正躺在一个哥儿的床上,赤身相拥。既来之,则安之,打了两辈子光棍的段鹄娶了一个小夫郎,从此便开始了,养媳妇儿,养娃,种田的农家汉子生活。日子越来越有奔头了,只是段鹄慢慢发现,他和懵懂的小夫郎竟有不小的代沟。于是,接下来,除了养媳妇儿,养娃,种田外,段鹄还得应付脑洞大、太折腾、又抠门的小夫郎。文中主要讲的是故事主人公来到异世后,与小夫郎日常生活中各种趣事。文风欢快轻松,贴近生活。虽然主要写的是日常,但两人间真实自然的日常互动娓娓道来。文中两人既有温情也有矛盾,因为性格问题,有时也出现矛盾,但是共同生活中他们互相磨合,解决问题的同时,感情也越来越深。文章剧情很精彩,值得一读。
明月与慕清风的第一次见面是因为老师的乌龙点名,把明月当成了女孩。慕清风当时像是被电了一下,暗暗的喜欢上这个IQ不低EQ不高的人。大学两年的时光,慕清风都是默默照顾明月,听他讲初恋的故事,安慰失恋的心灵,直到明月再次与初恋女友见面后喝醉了,慕清风才终于说出了藏在内心的爱恋。明月并没有排斥而是忽然觉得很温暖,想要抓住这种幸福的感觉。即将面临大学毕业,两个人未来的路还很长……本文以温馨的情感描写为主,两个大学生之间纯纯的爱恋,让读者感受到浓浓的温情。有点冷的慕清风、单纯简单的明月深深的吸引着读者。虽然慕清风看似没什么表情,但是会温柔的摸着明月的头,一次次诉说着坚定的爱。平平淡淡的故事,处处都透露出生活的气息。本文充满了温馨的思想感情,没有什么大喜大悲,朴实无华。整篇文章故事情节连贯,读起来非常流畅,使读者期待他们的结局。
穿越成刚出嫁的农村小媳妇,没有极品亲戚,因为原身就是最大的极品!女主好不容易把成负数的好感值刷正了,准备安心过自己的种田小日子,却发现高岭之花的“丈夫”,很有可能就是流芳百世的一代名相,还没来得及感慨自己终将成为名人背后的女人,苏婉想起这位名相官配是世家女,貌似她要悲剧了?本文行文流畅,虽是种田文,剧情设定不落俗套,人物性格鲜明,男女主的相处温馨又不失自然,不失为一篇穿越种田文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