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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已加入我的豪华套餐
有身体缺陷但是外貌惊人的时匀被勒布尼家族用来作为陷害对手的工具,导致他从一个极受欢迎的omega,变成了一个万人唾弃的小丑。没想到时匀最终并没有像其他人预言的那样被他戏耍利用的对象群起而攻之,而是在一个荒芜的虫星遭遇了意外。与生俱来的天赋让他破茧重生,同时也褪去了身上罪恶的印记和负担。面目一新的‘它’,乘着光耀骑士回到了人族的首都,重新开始。“如日中天的帝国,太阳之子般的光耀帝国精英们,等着他归来吧,这一次,他要在最明亮最闪耀的地方尽情展翅,再也不是躲在阴影之中任人践踏的虫豸了。”(一句话简介:烂桃花开遍全帝都,呵呵,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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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来的传奇幸福生活
重生为十年前,赚赚钱、寻寻宝、谈谈爱、有事没事捡捡漏,长长脸。唉,他的生活为啥这么刺激哩?纪晓岚手抄本、欢喜佛木雕、元青花、七彩翡翠、圣杯、古代沉船、吓,建个世界博物馆玩玩?吓?被全球百分之七十的国家列为拒绝往来户?切,不是还有百分之三十嘛,够老子溜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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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心独宠
路人甲:“许家二少又去环采阁啦!”路人乙:“许家二少又被许老爷‘追杀’啦!”路人丙:“许家二少竟然做官啦!”路人丁:“许家二少又去了环采阁啦!”路人戊:“许家二少还算个好人啦!”风流许二少,采草反被采。天涯无处躲,仰叹做受艰。经商来致富,当官管私库。天灾赴人-祸,携手共通关。↑↑↑看,这是一个多么欢乐愉悦的故事啊!!石君极:“许云晋!你敢再去环采阁试试!”许云晋:“爷不去环采阁,爷今儿个去东篱馆!”石君极怒:“侍卫何在?”侍卫们:“属下在!”石君极:“将许大人押解回宫!”侍卫们:“是!”许云晋:“石君极!你混蛋!喂喂,你们放我下去!呀!我的手骨折了!”石君极狂怒:“什么?竟然敢伤了云晋?来人啊,拖下去重打五十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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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放开那只女王!
郝仁前世出身豪门却受尽渣爹后妈的虐待,甚至因为渣爹拒付赎金而被绑匪撕票。重生归来突然神奇地成为了百兽之王,多了一帮忠心耿耿的动物子民,开始凭借小动物们的帮助一步步走向人生巅峰。本文构思新颖,情节明快,画面感极强,人物形象生动饱满,连猫狗都被写出了独特的个性,萌点满满,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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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演]被迫穿成阐教教主后 完结+番外
传闻阐教教主元始是盘古元神所化,为三清之一,足智多谋,姿尤清绝,所创阐教更为玄门正宗,其下弟子位列群仙之上,就连天帝也须低眉,可谓是标准的人生赢家,6到飞起。这些名头全按在江云头上时,他感受到了天道深深的恶意。绝对不能让神仙知道,阐教教主是!穿!的!#什么都不会,今天的我依旧装逼如风##八一八那个强占我身体的西贝货##谢谢大家我和本尊在一起了##论斩三尸的不良后果#装逼,狗血三俗恋爱文,谁都按不住的凶残受VS只有一张脸能看的心狠手辣攻情有独钟穿越时空洪荒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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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界男神[重生]
重活一辈子,岳藏舟再也不甘心随波追流,被命运推着走顺着生活流。凭借着上辈子的记忆,他敢想敢闯,北上做起国际倒爷获得第一桶金,又一手把莫斯科的华国功夫热潮推向高潮,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地投入金融市场。过人的胆识与眼力,让他注定扶摇直上。此时,他才刚刚拉开了享誉国内外的一代商界传奇的序幕。重生的岳藏舟有一颗坚定的心,不畏惧生活的困境,凭借自己的奋斗,在九十年代这个充满机遇的年代,书写出了他的商业传奇。本文行文流畅,主角在商业风云中运筹帷幄,从一个小人物成长为一代大亨。随着他的成长,娓娓道来一段独属九十年代的机遇与风险。不只有商业的紧张刺激,还有那个年代的人文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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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室友被魂穿了怎么破
寝室里的老四最近有点不对劲,行为举止气场总有种微妙的违和感。教人忍不住脑洞大开……又细思恐极。沈钧宁于是发了个求助帖——#室友疑似被魂穿了怎么破!#——一个月纪念日的清晨,两人重提旧事。——沈钧宁:“遥想当初发帖时简直是神脑洞!该为自己的机智点个赞!”楚行:“现在比那时强多了。”沉稳腹黑如某人居然也有这么简单粗暴夸人的时候,沈钧宁有些小激动,“你真的这么觉得?!”“当然。”楚行欺身过去:“所谓机智,就是基中生智。和我在一起后你进步神速,当得起三十二个赞。”沈钧宁:“你!……唔……禽兽。”食用须知:1.本文主受,HE,1V12.不喜右上角,作者玻璃心,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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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是在搞事
第一天公司宣布解散编辑部,第二天,肖镜就在公司楼下扯下了老板的裤子。说这不是在搞事,还真没人信。接下来的人生开始撒欢般跑偏了,职场上是上蹿下跳,各个部门打酱油。情场则是强推老板反被吃,两个心里都藏着别人的人遇到一起又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呢? 这是一个关于编辑部的故事,也是一个双向暗恋的故事,主角穿梭在各个编辑部,体会着不一样的职场生活,顺便谈谈情,搞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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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之后
小攻和小受相亲了,同居了,生娃了,结婚了。 颜清表示很疑惑,当初那个沉熟稳重、温文尔雅、风趣大方、英俊潇洒、 一副“人生赢家社会精英”德行的小攻是被精分掉了吗? 为什么他感觉他的小攻像是被掉包了一样? 幼稚、任性、傲娇一点都不像刚认识的那样,画风好像有点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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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人类要投喂我[末世]
末世后,变成丧尸的南歌嗜血、失忆又蠢萌,被厉琛捡到,自此走上了一强者一蠢尸的不归路。战斗时南歌犯怂,逃跑时比谁都快,她还总有小情绪。厉琛的生活,因为一只蠢萌的丧尸而天翻地覆。他的热血和爱恋,全倾注于她,他的信仰和守望,全因她而圆满。他们强强联合,携手并进,共至乱世巅峰。本文文风明快,笔触清新,在感情的描写上,不突兀不激进,男女主从相知相伴到相爱,水到渠成。末世中有厮杀,也有真情,崩坏的世界体现的,是人心的救赎。一段段故事,娓娓道来,让大家看到一个可爱到爆表的南歌,一个强悍到极致的厉琛。人物刻画入木三分,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好文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