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综合类型小说
综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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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之火
神作书吧品:神秘之火神作书吧者:乔安娜·林赛男主角:季米特里女主角:凯瑟琳内容简介:凯瑟玲是英国女爵,她为了防止妹妹跟人私奔,赶紧换上女仆的衣服跟踪妹妹,以免被妹妹认出。但是,一名女工走在街上是没有安全可言的,她才刚打发走一名无聊男子,立刻又有一个男子过来告诉她,他的主人要雇她陪伴一晚。她坚定的拒绝失效,还被强押上车,她不但没能阻止妹妹私奔,反而把自己给弄丢了!迪瑞是风流倜傥的俄罗斯王子,凯瑟玲勾起了他的兴趣。那么小的个子,却有那么大的脾气。她的特殊点燃了他胸中的神秘之火……正文第一章伦敦,1844年。又一场春雨即将到来,但凯瑟琳。圣约翰对乌云密布的阴沉天空毫不在意。她漫不经心地穿梭于小花园里,剪下粉色和红色的玫瑰,然后按照自己的心思插入花瓶,一个放在她的起居室,一个给她的妹妹伊丽莎白。她的弟弟沃伦也不知又到什么地方寻欢神作书吧乐去了,他不常睡觉的房间也无需什么花朵来点缀。父亲乔治不喜欢玫瑰,所以她也没为他剪下一枝。“给我一些郁金香或鸢尾花甚至雏菊也可以,但那些漂亮的玫瑰还是留给你们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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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救星
“当我失去我的兵器,在这个世界上孤立无援,我是需要折骨为刀,还是你会当我的救星呢?” 阔别一年,带着秘密的陈枫回到棉城,重新遇见被告白过的顾臣,同班,同居,过去的时光一点点被回忆起,互相坦白,被时间以及疾病推进的人生中,他们彼此的感情和未来的人生又有了何种变故? 与不被理解的感情相比,另一边,苏西和向冬的长久的暗恋,又带给了她们什么意义? 【酒杯举起,碰了一声清脆,晃荡着明黄色的液体,酒杯上的水汽湿了手掌心,两个人闷声喝了一杯,陈枫说:“重新见到你,才觉得能走到这一天,生活原来是有希望的。”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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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人日记[东方不败]
妖人日记[东方不败]神作书吧者:萧小笑第一章血泪史我是一个少女,货真价实的少女,即使某些部件稍稍有点不够完整。我的名字叫做程似玉,取自于如花似玉的含义。只可惜,如花是姑娘名,似玉,就显得太过爷们了一点。我长得其实并不man,也就是一副小脸蛋白皮肤的姑娘样子,而且,也很少有人能够从我的清秀外表底下,看到我彪悍的潜质。曾几何时,我凭借着母上大人赐予的好容貌招摇撞骗,糊弄了一大群的青春少年,顶着校花的名头,身后追求的男人能够绕着大学的校园转三圈。只可惜,请注意我的前缀——曾几何时。我常常在深夜里沉思,自己究竟为什么会变成今天的这个样子。思考良久,只能45度仰望天花板,哀叹一声红颜坎坷,命运弄人。而这一切跌宕起伏,也都要从我大三的那年说起。那一年,一直宠爱着我的,神作书吧为我为非神作书吧歹结实后盾的老爸老妈,在一场车祸中双双去世,徒留下一大笔保险金和遗产,和我孤家寡人一个。秉着财貌兼得的目的,跟在我屁股后面顶着安慰之名,实则勾搭之意的男人越发地增多了起来,可我都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反而烦透了那些虚假的嘴脸,他们只是看了我的一张脸,注意到了我继承的那一大串数字,又何曾真正地了解过我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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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老婆古代来
穿越NP高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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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哪页看哪页
风吹哪页看哪页神作书吧者:迟人2000序[top][更新时间]2011041115:49:04[字数]357她在云中飘着,望断天涯路。回头看,一马平川,向前看雾气一团,一个散神儿就跌落了云端。她说:遇到你之前,我遇神斩神,遇鬼捉鬼;遇到你之后,我千年的道行全都化为了乌有。我养了你十年,你他娘的连个谢字儿都懒得赏我,就算是养条狗,它还得对我摇摇尾巴叫两声呢!她说:大恩不言谢,你就那么在意那几个字儿?我不想说。说了又有什么用,况且真说出来,我怕你顶不住。她说:你放屁!你当老娘我是纸儿糊的?!她望望天儿,又望望她,叹了口气:那我可说了?她看她眼光中猛然泛起了桃花,突然很后悔,然而后悔也已然来不及了。“我,打算一辈子赖着你,你上天堂我就跟着就上天堂,你下地狱我就跟着下地狱。你给了我十年,我还你一辈子!”。欢迎读者登录.zongheng.查看更多优秀神作书吧品。正文(一)翻云覆雨第1页[top][更新时间]2011041121:48:52[字数]859那一年,方否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孩子。苏敏有次开着她的老爷车去接方否放学,归途中接了个电话,有友人约她泡吧,苏敏索性带着方否一块儿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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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魔咒
神作书吧者:解嬿嬿引子(1)黄昏。是如此诡异。海边的水晶山将整个大海的蓝都投射到了天空,但如玻璃钻般透明的天空此刻却依然火红。连在天空漂浮的城堡也在厚厚的护云包围下,透出炽热的红色。他静静地躺着,身体仿佛已经溶化在这片兰花丛里。红色地液体从体内慢慢渗出,带着细小的泊泊声,彷若一条条红色的虫子般钻出了他的身体。这是就是血吗?原来传说中人类身体里的血是这样的,红色的,带着一点点腥味,还有让人浑身虚脱的无力感。“快流光了吧……”不知不觉他说出了声。只是空旷的世界里,没有人回应他,只是风不断在这空间狂野地奔跑,带着他的话语。“快流光了吧……”,“快流光了吧……”,“快流光了吧……”……一直到很遥远很遥远的远处。视线渐渐开始模糊,他在等待一种奇迹。死的奇迹。千百万年以来,这里只有消失,就像幻象一般消失,却从来没有死亡。死亡,是人类才会有的事。死亡,是一种奇迹。不再有龙,不再有龙城的铁链,不再有需要他守护的天使。他安静地闭上眼睛。“寂寞的生命这样结束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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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质(高干)
人质(高干)神作书吧者:鼎玉铉前传1.出狱初春三月的风像刻骨的刀。裹挟着冰雪消融和泥土复苏的味道。我张开口鼻让这似冷似温的空气呛进每一颗肺泡。自由,真好。这场长达半年的噩梦,终于在这个春天消逝。它伴随着我成长的阵痛和身份的转变。我回头看了眼紧闭的铁门,谢谢这个世界,让我改变了我的世界观。“穆小姐,请您上车吧”眼前的小个子男人打开了车门。车内的人只给了我一个逆光的剪影。我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这是我最后一次以这个身份与他相对,我眷恋这个时刻,就好像自己再也不会看到太阳升起。车内的人转过脸看我,他眯着眼睛冲我招了招手。那是他一贯的得意之态。终究,我还是败给了命运。车门关上的一刻,他握着我的手,将一枚戒指戴在我左手中指上。“祝贺你的重生”他吻了吻我的手指,将我的背包扔出了车外。“穆雨你看,过去的已经过去,现在开始,把这些都忘了。”他上下打量我,“先去给你买几件衣服,然后我们回家。嗯?”回家。这个词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但这不是对待恩人应有的态度。“谢谢您。沈董,我想去医院看看我弟弟。”想着说话的态度已经和我现在的身份不相称,我赶紧补上一句“您觉得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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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拜金公主遇上花花公子
三公主系列之二:当拜金公主遇上花花公子神作书吧者:日落迷情1.正文1.传奇女子——水玲珑这部《三公主系列之二:当拜金公主遇上花花公子》与《爱情保险》都是一个系列的,这两部都在凤鸣轩签约了。写的是三公主系列,冉晨曦、水玲珑和冷凝霜。《爱情保险》讲的是冉晨曦;《当拜金公主遇上花花公子》讲的是水玲珑;《将冰山劈开》讲的是冷凝霜。这次的《当拜金公主遇上花花公子》更精彩,欲了解人物关系可以翻看三公主系列之一:爱情保险。楔子部分有讲三公主是怎么认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水玲珑,性别女,芳龄二十五岁,身高1.68米,三围秘密,可以给点提示跟玛丽莲梦露差不多,学历本科,恋爱经历不记得多少次了。别人对她的评价是:天使魔鬼混合体。含义有俩,一是: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二是:对你好的时候是天使,对你没兴趣时是魔鬼。她的择偶标准是:男的,活的,海拔180厘米以上,身家5000万以上,年龄35以下,长相没什么要求,帅哥就更好了,婚史不限,但不能有孩子。择偶条件中有一条不达标都要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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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成婚
通告成婚神作书吧者:大二兔凭什么?陈婧试过被人通知面试,通知缴纳物业管理费,通知客户临时取消签约,还有通知云云的……可还真没试过被人通知她,明天结婚了!“陈小姐,明天请务必及时到场,到时化妆师会帮你定妆,婚纱也会送……”陈婧点了下挂断键便把电话挂了,神情木然又惊诧。她被通告结婚了?!要不她的心脏够强大,修养素质够档次,她说不定已经对那头的秘书小姐大吼,你脑子没事吧!你老板的脑子没事吧!清秀的细眉几乎扭成麻花条,红艳艳的唇念叨着一个让她岔恨的名字。“赵~宇。”这个冷血无情,自私自利,霸道j□j,自以为是的臭男人,不就跟他相亲一回吗?他还真当自己倾国倾城,迷倒众生,勾勾手指头就让人对他千依百顺?孽缘,这绝对是孽缘!这段孽缘得从何说起呢?……“妈,行了,我现在就过去ok?”陈婧无奈地挂上电话,随手把东西往包里一塞,就急匆匆地冲出办公室。这已经是她第三十二次相亲了,估计没有人比她更悲催的了,她陈婧二八年华,有才学,有样貌,有气质,有体面的工神作书吧,有广阔的交友圈,但就是没有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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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一场
梦一场神作书吧者:季小乔正文1、意外遇见阮梦和同学在饭店里聚会,来吃饭的男生居多,以至于饭没吃几口酒就开始喝上了,都是正直年轻的小伙子,比起酒量来谁也不服谁。忽然不知是谁起的头,那些男生心里起了恶神作书吧剧,开始轮流敬女生酒,阮梦是属于那种沾酒脸就红的女生,眼看着要敬到她了,她借口出去透风,急忙地走到走廊尽头的洗手间。屋里都是酒气,她极其不适应这股味道,再加上时至盛夏,炎热的令人心烦,阮梦走到洗手间用凉水洗了把脸,也没有用纸巾擦干,就这样让迎来的微风吹干脸上的水珠,凉爽一下,心里也不似刚才那么烦躁。走出洗手间却撞到了一副儿童不宜的画面,身着火辣的女子一手搭在一个男子的脖颈上,一只手拉着那个男子的手*自己的大腿,女子的动神作书吧极尽挑逗意味,由于那个女子背对着过道,挡住了男子的脸庞,两人都很忘我的深吻着,完全不在意旁边走廊路过的行人。她低头快速的走过两人身旁,在经过那一对男女的时候,她匆匆一瞥,看到那个男子穿的是当季阿玛尼新款男鞋,之所以记得这双鞋的样子,是因为陈子离也有一双,他由于嫌弃这个鞋的鞋带系的太烦琐,以至于买回来就只穿过一回就搁置在鞋柜里。...